少女稱遭父親爺爺等多人強奸 11人入獄她卻“失聯”(圖)
14歲那年,正在讀初一的湯蘭蘭(化名)把全家人送進了監獄。
2008年10月3日,她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其從7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奸、輪奸,前後已有7年。
當月底,3天內村裏16人被抓。4年後,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罪涉強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
2017年6月,其母萬秀玲出獄。她說自己很想找到女兒,還原當年事態。而湯蘭蘭卻“人間蒸發”——戶口本上,湯蘭蘭消失了。直到今年1月,萬秀玲才查詢到,女兒已經改名遷戶。
早在2010年10月一審判決下達時,11名被告人就曾集體上訴,他們均否認全部犯罪事實,但二審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0年過去,在僅有60多戶人家的大旺村(化名),10個涉案家庭申訴了10年,至今未果,而被告人中已有5人刑滿釋放。
事發時,湯蘭蘭的父母、爺奶等8名親屬被警方帶走,家中僅剩4歲的小弟弟。被拘45天後,爺爺在看守所內死亡,屍檢鑒定書中的案情摘要載明,他大量吐血,送醫搶救無效。隨後,奶奶被取保候審,而小叔、表哥在被羈押320天後,轉為監視居住。8年過去,對他們的處理再無下文。
該案申訴代理律師付建稱,201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檢兩位工作人員約見了該案律師及兩位當事人,雙方就申訴一事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麵談。律師隨後將會提交進一步的證據材料。
今年,湯蘭蘭23歲了。而她在哪呢?
消失的戶頭:母親服刑8年出獄,女兒戶口消失
出獄後,萬秀玲去興安鄉派出所辦理落戶,卻發現“戶口本上少了一口人”。
萬秀玲拿到的新戶口本上隻有三口人,夫妻倆加上小兒子,卻沒有大女兒湯蘭蘭。今年1月21日,萬秀玲打電話詢問鄉派出女兒的戶頭,對方問“你女兒戶口上哪,你不知道?”
服刑8年零8個月出獄的萬秀玲稱,她對此一無所知。她2008年10月被抓,後被判強迫賣淫罪,於2017年6月29日刑滿釋放。
當年的判決認定,2006年春的一天,兩村民來到湯家看黃色錄像,萬秀玲的丈夫湯繼海提出,“讓我姑娘陪你倆玩玩”。其後兩村民均與其女湯蘭蘭發生了性關係,萬秀玲向兩人一人收了50元錢。
那年,湯蘭蘭11歲。在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中,湯蘭蘭指控,她7歲時第一次被父親強奸,兩人的性關係一直保持到她14歲。這7年間,湯蘭蘭曾4次在家中被3至5人輪奸,情節均為聚眾看黃色錄像後模仿,參與者有其父親、姑父、村主任及其他兩名村民。
此外,判決書認定,湯蘭蘭還曾被其姨夫及小學班主任性侵。
2012年12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該案二審裁定,11名被告人全部獲刑。9人被判強奸罪,1人被判嫖宿幼女罪,湯繼海夫妻還被判強迫賣淫罪。湯繼海數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0人獲刑5至15年不等。
至今,該案已有5人出獄,萬秀玲是最近一個,她稱自己急切地想找到女兒,還原當年事態。對於所判案情,萬秀玲全盤否認,“我到現在都蒙在鼓裏”。
服刑期間,萬秀玲的電話隻打給孩子姑姑湯玉梅。湯玉梅的丈夫劉長海罪涉“輪奸”,被判15年。
該案被告人中有兩人係“零口供”定罪,劉長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絕減刑,堅持申訴。為此,其妻湯玉梅已經奔波了10年。
事發後,湯玉梅不斷往返於哈爾濱、沈陽、北京申訴,涉案家屬們與她結伴出行。2014年及2016年,黑龍江省高院及省檢察院曾兩度駁回劉長海的申訴。
2018年1月26日,湯玉梅、萬秀玲與申訴代理律師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申訴書。
付建稱,2018年1月30日下午,最高檢兩位工作人員約見了該案律師及兩位當事人,雙方就申訴一事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麵談。律師隨後將會提交進一步的證據材料。
2018年1月,湯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為丈夫劉長海遞交申訴書。劉長海至今拒絕減刑,堅持申訴。受訪者供圖。
少女的控訴:被親生父母性侵,請幹爸幹媽申冤
案發在2008年10月27日。
當時,14歲的湯蘭蘭正在龍鎮上初一,寄宿在校門口的王鳳朝、李忠雲夫妻家,判決書中,湯蘭蘭稱他們幹爸、幹媽。
在當地,由於村屯散落,人口稀疏,基層學校條件差,不少孩子從小寄宿讀書。湯蘭蘭從學前班開始,就離家上學,六年級轉學到龍鎮後,便住在了王鳳朝家。同時住宿的學生不到10人。
這已經是湯蘭蘭第6次轉學。萬秀玲說,這次轉學是因為前一個學校“沒有英語”。為供其上學,家裏每年要花五六千元。
由於路遠,家屬說,平時湯蘭蘭和當地的學生們一樣,隻有“五一”、“十一”、寒暑假才會回家。
而2008年的“十一”,湯蘭蘭沒有回家。萬秀玲稱,剛放假不久,她就接到了女兒電話,“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
萬秀玲稱她當時不信,怕女兒是“處對象了”。隨後,萬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湯玉英一起,到王鳳朝家想把孩子接回來。湯玉英的兒子丁福開車送她們。
可她們並未接走湯蘭蘭。
判決書顯示,證人王鳳朝說,當日,三人來接湯蘭蘭,萬秀玲打了孩子,其打電話報警。當年10月27日,夫妻二人領著湯蘭蘭報案。
接孩子這天,王鳳朝稱是10月1日。而據湯蘭蘭所記,這天是10月3日。當日,湯蘭蘭給公安機關寫了一份舉報信,稱被家中十幾位親友強奸多年。信的開頭即是,“我寫這封信是為了能讓我幹媽、幹爸為我申冤。”
這封控告信亦被法院采納。
湯蘭蘭交給警方的舉報信。受訪者供圖
“王鳳朝和李忠雲何時得知被害人被強奸,二人說法不一。”
湯家的申訴律師付建說。在他看來,“到底是如何引發的報案?這正是此案的要點所在。”
判決書顯示,幹爸王鳳朝作證稱,接孩子那天,“三人走後,湯蘭蘭訴說了被強奸的事”。而幹媽李忠雲卻給出另一種說法:報案次日,李忠雲對警方稱,自己早在9月底就知道了。
詢問筆錄顯示,李忠雲稱,9月底湯蘭蘭與母親通電話時說,“你又想整老爺們上咱家”,隨後生氣地掛了電話。經李忠雲詢問,湯蘭蘭才說了被強奸一事,“幹媽你得救我,我給你磕頭”。
而到了次年3月,李忠雲的說法又變了。在接受檢方詢問時,她稱自己是接孩子那天晚飯時,才知道了強奸一事。
“前後矛盾,顯然有人撒謊。”付建說。
“懷孕”疑雲:真假B超單,已產型宮頸口
1月21日,萬秀玲對澎湃新聞稱,2008年10月初去王鳳朝家接孩子,是她最後一次見到女兒。
多名親友稱,“十一”前的那個暑假,湯蘭蘭沒有回家。“她說要留著補英語。”萬秀玲回憶,自己還去王鳳朝家給孩子送了六七百元的學費和住宿費。
萬秀玲稱,接孩子那天,李忠雲塞給她一張B超單,“說已經帶蘭蘭做過流產了”。
“卷宗裏有兩張B超單,一張顯示懷孕,一張顯示沒懷孕。”1月23日,萬秀玲此前的辯護律師王丹陽對澎湃新聞稱。家屬提供的案卷材料顯示,這兩份B超單均為龍鎮農場職工醫院出具,報告日期均為2008年3月31日,檢查醫師也是同一人。而結果卻截然相反。
而這兩份B超單上的姓名都是“王蘭蘭”,年齡“17歲”。
據警方詢問筆錄顯示,李忠雲稱沒填真實姓名和年齡,“是怕萬一單子被其他同學發現,真是檢查出問題,對湯蘭蘭不好”。但李忠雲否認查出了懷孕,也否認帶湯蘭蘭做過流產。
物證提取筆錄顯示,報案後的第19天,警方在萬秀玲家中,從她衣服口袋裏提取到一份B超單,姓名、日期、醫院與上述相同。但診斷結果為,“子宮內有胎兒症狀。”
案卷中收錄的其中一份B超單。(手寫部分為律師閱卷時批注)受訪者供圖
王丹陽稱,在該案庭審期間,控辯雙方對抗非常激烈,多位辯護律師都對“懷孕”一事提出質疑。“‘懷孕’是重大案情,這直接指向女孩報案的起因。”王丹陽說。
該案的一審判決及二審裁定中,均未提及“懷孕”情節。兩審法院均采納了一份黑龍江省醫院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判決中載入的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有過多次性行為”。
而該鑒定意見書上,還有另一條鑒定意見,“不能排除有妊娠後流產、引產史”。鑒定記載,“檢見的宮頸橫裂,說明為已產型宮口形態,為有過流產、引產、診刮等使宮頸擴張經過”。
據判決書顯示,法院最終認定了8筆犯罪事實,3筆表述為“二零零幾年的一天”,其餘5筆表述為“二零零幾年春(夏、秋、冬)的一天”。
定罪:多名被告人當庭
翻供
,刑警出庭證明無刑訊
萬秀玲和孩子大姑湯玉英均稱,10年前去接孩子那天,湯蘭蘭不走,問她什麽都不說,就是哭。
臨走前,萬秀玲記得女兒站在窗口突然說了一句,“我把你們都送進去”。幹媽李忠雲也曾向警方描述過類似情節,她稱湯蘭蘭在後屋把窗戶打開,對萬秀玲說,“媽你回家告訴他們,這都是你們把我逼的,我到公安局都把他們告進去”。
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5名親屬被判刑。
早在2010年10月,該案一審宣判後,涉案的11名被告人就曾集體上訴稱自己無罪,並否認全部犯罪事實,但二審法院駁回了上訴。
付建認為,該案“主要依據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
判決書顯示,偵查期間有9名被告人供述了犯罪事實。而庭審時,多名被告人當庭翻供,稱遭到了刑訊逼供、誘供。此外,其餘2名被告人始終“零口供”,但因“被害人指控、同案人供述相互認印證”,最終亦被定罪。
庭上,4名偵查人員出庭證實,在審訊時沒有刑訊逼供、誘供,另有12名偵查人員出具了同類證言。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均未受到刑訊逼供。
2018年1月28日,澎湃新聞聯係到了當年該案的偵辦人員之一賈德春以核實上述說法,對方拒絕接受采訪。
2006年春天,萬秀玲(左)抱著小兒子與女兒湯蘭蘭(右)合影。當日是湯蘭蘭的叔叔湯繼彬的婚禮,兩年後,湯蘭蘭向公安舉報湯繼彬對其強奸。受訪者供圖
要錢電話:“拿完一萬塊錢,就不逮他了”
2018年1月21日晚,氣溫已降至零下三十多度,澎湃新聞隨萬秀玲踏著積雪來到王鳳朝家,她想打聽女兒的下落。
院門久敲不應,屋裏的燈卻一直亮著。萬秀玲在黑暗中撥通了王鳳朝的電話。
王鳳朝不願見麵,他在電話中說,湯蘭蘭住在他家念完了初一初二,“後來上學就讓公安局整走了”,去的學校是黑龍江理工學院。王鳳朝最後一次見到湯蘭蘭是在2015年的春節,“她放了7天假,回來待了4天,後來再也沒回來”。
後來湯蘭蘭換了號碼,一直失聯。該案開庭時,現五大連池市婦聯主席韓晶做過監護人。1月22日,萬秀玲給韓晶打電話詢問孩子下落,韓晶說,2016年夏天湯蘭蘭來過一次,後來再也聯係不上了,換號了。
那天,王鳳朝最終沒有開門,“說要等明天公安局在場,他們知道咋回事”。次日,萬秀玲再去,仍沒人應門。之後,王鳳朝夫妻二人的電話再也無人接聽。
10年前案發時,湯蘭蘭就住在這間屋子裏。
那年10月底,雪已開始下,幾近農閑的大旺村突然陷入了一場巨大的恐慌。湯蘭蘭報案後,3天內,村裏16人被警方帶走。幾日後,村裏才漸漸傳開,“湯蘭蘭把人告了”。
湯蘭蘭的老姑劉桂英稱,到了事發後的第9天,湯蘭蘭突然在電話中對她說,“我老姑父給我禍害了”,“你要不承認,明天他就進去”。劉桂英又氣又急,她跑到村裏的小賣鋪,想找丈夫。
當時,湯家的男性親戚基本都被警方帶走了,劉桂英的丈夫和弟弟還未被波及。
在小賣部裏,劉桂英和湯蘭蘭又通了幾次話,通話過程開啟免提,村民紀廣付用手機錄了下來——其時,紀廣付的哥哥紀廣才已被警方帶走數日。
劉桂英提供的錄音中,她數次追問湯蘭蘭,“擱哪禍害的你啊?”“多咱啊?(什麽時候)”。湯蘭蘭隻說“去年冬天”,便不再接話,隻是不斷地向劉桂英索要“學費”,“一把拿齊一萬塊”,“拿完一萬塊錢,就不逮他(老姑父)了”。
湯蘭蘭還說,“還有你老弟,也就是我老叔。”
“小姑娘到處咬人。”10年過去,小賣鋪老板老董仍對這個電話記憶猶新,“又害怕,又氣憤”。老董記得,當時小賣鋪陸續聚集了不少人,都聽到了他們打電話。
多位親友稱,事後,劉桂英的丈夫和弟弟並沒有受到追究。
“她(湯蘭蘭)那種語氣,很玩笑。”王丹陽說,這段錄音開庭時並未準許播放。
王丹陽還注意到另一個細節——湯蘭蘭筆錄中的“監護人”是其幹媽。
報案當日,警方對湯蘭蘭的詢問筆錄上,落款處有“監護人:李忠雲”的簽名。報案次日及報案後第五日的詢問筆錄上,同樣有李忠雲的簽名。直到次年2009年5月,檢方對湯蘭蘭的詢問筆錄上,依然有李忠雲的簽名。
改名後“失蹤”:戶政科特批,農業戶變城鎮戶
2008年案發後,家人就找不到湯蘭蘭了。
頭幾年,大姑湯玉梅去學校、市婦聯找過湯蘭蘭,但都沒見著。1月22日,萬秀玲又去龍鎮公安分局詢問,民警白雲澤告訴她,當年湯蘭蘭是龍鎮公安分局安排保護的。
那時,村裏與湯蘭蘭一同寄宿的王曉雪和李金歌均未察覺出任何異常。直到放寒假回家,她們才知道自己的父親已被抓走兩個多月,罪涉“強奸湯蘭蘭”。
在家人的追問下,王曉雪才回憶起,那個時期,王鳳朝突然開始接送她和同校的湯蘭蘭上下學,但走的卻是另一條土路,“可能是怕人找到湯蘭蘭”。
李金歌記得,當時女生住東廂,男生住西廂,都睡通鋪。而湯蘭蘭晚上有時會回來得很晚,“我們都睡了,還不見她”。
學生裏,隻有湯蘭蘭叫王鳳朝夫妻幹爸、幹媽。王曉雪記得,事發前的那個夏天,王鳳朝的兒子回來了,“湯蘭蘭跟他們一家三口都很好”。李金歌說,王鳳朝夫妻“總領她去沾河(林業局)吃供果、吃齋飯”。
龍鎮離沾河林業局7公裏多,車程十餘分鍾。而龍鎮到大旺村,也要一個多小時的車程。過去,萬秀玲一兩個月才會去鎮上看女兒一次。萬秀玲隻念過兩年書,讀寫困難,而湯蘭蘭很爭氣,從小成績中上。
事發那年,除了暑假沒回家,萬秀玲稱她想不起孩子有任何異常。
萬秀玲說,母女二人已近10年未見。
2018年1月22日,萬秀玲來到五大連池市公安局查詢女兒下落。身份號一檢索,出現的人卻是“湯玉(化名)”,曾用名,湯蘭蘭。
女兒改名了,萬秀玲看起來十分詫異。
戶籍資料顯示,湯玉於2014年3月遷移戶籍至五大連池市公安局青山派出所,個人獨立一戶。遷戶原因為,其他。
萬秀玲又到青山派出所查詢,當值的王警官表示,其對案情有所了解,他還在2016年夏天見過湯玉,“她來辦身份證”。
現在湯玉的戶口已從農業戶變為城鎮戶,“這是戶政科特批的”,王警官說,“為什麽要改名字?為什麽要從小興安遷這來?她的一切都是她找戶政科安排的。”
青山派出所提供的湯玉的戶籍信息。澎湃新聞記者王樂圖
湯玉戶籍上的住址為青山街21居民委,如今居民委的劃分早已撤銷,該片區已劃入天鵝社區。而天鵝社區的常住人口係統中,卻查無湯玉其人。
派出所為萬秀玲打印了一份女兒的戶籍信息。看著女兒的照片,她輕輕皺了下眉頭,“沒變,還是那個樣子,就是胖了些”。
家中,湯蘭蘭的最後一張相片定格在2007年4月,那是在表哥丁福的婚禮上,新娘在喂丁福吃餃子,湯蘭蘭站在一旁笑,露出一口白牙。
婚禮一年半後,湯蘭蘭控告丁福對其多次強奸。丁福在被拘320天後轉為“監視居住”,8年來再無下文。湯蘭蘭的小叔湯繼彬亦是如此。
在案發後的第45天,湯蘭蘭的爺爺湯瑞景死亡,《屍體檢驗鑒定書》中的“案情摘要”載明:2008年12月13日6時許,五大連池市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湯瑞景大量嘔血,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隨後,奶奶被取保候審。湯蘭蘭曾對警方稱,爺爺多次對其強奸。她還稱,奶奶曾用小擀麵杖往其陰道裏塞。但這些情節並未被法院認定。
裁判文書顯示,湯蘭蘭的父親湯繼海量刑最重,被判了無期。減刑後,他離出獄還有17年。如今,該案已有5人出獄,6人仍在服刑。
“孩子造下這麽大禍,我永遠欠他們的。”萬秀玲說。
涉案家屬們仍在申訴,他們等待著湯蘭蘭的出現。
而湯玉(湯蘭蘭)去哪了呢?
官方回應“湯蘭蘭”案:其母串聯他人借媒體炒作 企圖翻 案
近日,2008年發生在,黑龍江五大連池市一起係列輪 奸案在網上引起爭議。
對此五大連池市委政法委回應稱:“2017年6月29日湯某秋的母親萬某玲釋放後,相互串聯陳某付、
於某軍等以不同的方式開始連續到非指定場所上 訪,並且借助少數媒體肆意炒作,向當地政法部門施壓,企圖翻 案。”
@難也歡喜:#湯蘭蘭性侵案#
暑假被派往黑河市檢察院實習
有幸與此案公訴人在同一科室內工作
去了沒幾天劉哥就和我講了此案
到現在我還能記得 劉哥握緊拳頭心疼湯蘭蘭的樣子(因為劉哥也有一個差不多大的女兒)
隻想說網絡上流傳的判決書僅僅隻是一紙冰涼的毫無說服力的僵硬文字
此案背後還有更多網絡民眾所看不到的實情
不要被一己之言所蒙蔽
公訴人已經秉著最大的公正與良知去懲戒犯罪之人了
當然此案仍有很多因證據局限性無法將之繩之以法的禽獸
希望你們惶惶不可終日而盡
最後 送給各位一句話:
我們一路奮戰 不是為了能改變世界
而是為了不讓世界改變我們
@一個臨時的id:壓抑了兩天之後剛剛看到這條微博突然一下就爆發了,大哭!哭到發抖,哭到喘不上氣,太難受了……
@蔡軍劍:看到很多人在討論湯蘭蘭案,有人將矛頭指向澎湃、新京報等媒體,說媒體是謠棍。我的意見,技術問題可以討論。但是動輒對媒體喊打喊殺的,你想想看,如果這些媒體都沒了,天下就太平了?
@閭丘露薇:中國的媒體人,很多希望在有限的空間內,能監督公權力,關注那些關乎公共利益的議題,很多努力了,還付出不少代價,至少承受著巨大壓力。但這並不意味著不能被批評,被質疑,至少在這宗湯xx報道引發的爭議中,大多數人質疑的是報道本身的內容,是否會對當事人二次傷害,並沒有因此否定媒體追問公檢法在這個案件中是否存在問題的正當性。
看到有媒體人說,因為隻有這個角度才能見報,我倒是覺得,從媒體倫理角度來說,為了追求一個更大的公義(目標:暴露公檢係統可能存在的錯誤)而忽略了對個體的傷害,是否可取?難道從報道本身來說,真的問心無愧,沒有改善的地方?還是這句話,媒體人要有自我反省的能力和接受批評的氣量。至於那些借此機會,一杆子否定媒體監督的必要性,否定對公檢法係統的質疑的聲音,不必在意。媒體和媒體人的生存環境,不是這些在公眾輿 論場上的聲音能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