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快不行了,我們結婚吧
文/吳在天
本文係作者授權“清南”發布
有位女生發來消息說,國慶的時候,男友的爸爸被診斷為肝癌晚期,結果男朋友家裏就提出:不如你們結婚好了,家裏辦個喜事衝喜一下。
——她覺得這個理由真的是太荒謬了。
雖然他們已經交往了兩年多,但是他們各方麵的條件都還不成熟,無論是經濟還是心智,怎麽可能如此草率地就結婚呢?
而且是為了衝喜,而不是真正的為了婚姻。
她實在接受不了。
然而,當她向男友提出自己的想法時,男友居然認為她太過分了,並對她表示很失望。
她說,她開始還挺委婉的跟男朋友說:現在結婚各方麵條件都不成熟,而且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怎麽可能用這個原因來結婚……
其實,她隻是想表明下自己的立場,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可男朋友居然說,爸爸快不行了,就算是求她了,就當是幫老人家了個心願。
她看到男友那種狀態,也很想陪伴著男友度過這一切,她也知道,衝喜是男友家裏的主張,男友也是被逼迫著進行。
她覺得男友現在很無助,她很想幫助他,但是又很難忍受男友對她說的那些話。
最令她受不了的是,男朋友對她說:“你總不能讓他老人家,走的那麽難過吧?”
——說的好像變成是她的責任,好像是她故意讓老人不舒坦似的。
現在男友下了最後通牒:要麽這個月月底結婚,要麽他家裏就會另外找個人結婚。
這讓她既糾結又難受。
糾結的是,想到這幾年的感情要因此分開,她有些舍不得。
難受的是,不但要因此放棄這段感情,而且還有種被強迫的感覺,不僅是被逼著結婚,好像還點自己做錯了事什麽的。
但是自己並沒有做錯什麽,
為何會有如此的難受?
01
這種難受,除了分手的糾結之外,更多的是,有種邊界的被入侵感。
就像那位女生說的,好像她需要為男友的父親負責一樣,否則就會遭到道德的譴責—— 但這本來就不是她的事情呀。
這讓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
有個在讀中學的女孩,經常被班裏的一個男生騷擾,這個男生,公開表示要當她的男朋友,但是被她拒絕了。
有時這個男生會坐到她後麵,扯她的頭發,或者拉她的肩帶,不斷的騷擾她,女孩也曾多次向班主任訴說這個情況,但老師的批評,對這個男生似乎沒有用。
有次,這個男生威脅女孩,說如果不當他女朋友,他就死在女孩麵前。
女孩極度討厭這個男生,就對他說:你要死就去死。結果,這個男生真的跑去樓頂邊上要跳樓。
學校一看不得了,趕緊把這個男生給勸了下來,再調查來龍去脈。
最後的處理結果是,男生先讓家長給接回去一段時間;而女孩,則很無辜的,受到了學校和家庭各個層麵的批評。
02
為什麽女孩還要受到批評?
因為學校很害怕,女孩的家裏也很害怕,如果那個男生真的跳下去了怎麽辦?誰來負這個責任?
於是,學校和家庭就輪番的對這個女孩說:你這麽說就不對了,你怎麽可以說這樣的話呢?
沒有人注意到女孩的情緒,
沒有人看到女孩的難過,
也沒有人去理解女孩被騷擾的憤怒。
因為大家都很害怕出事,更害怕擔責任。
女孩的事情,反而就變得不重要了,
女孩的邊界,就變得可以侵犯了。
他們所做的這一切,其實都是為了轉移自己內心的恐懼與無助感。
就像原始的人類一樣,當我們害怕的時候,我們就會團在一起不分彼此,共生在一起,也就減少了恐懼感。
03
而共生的本質,就是母嬰關係的原型。
嬰兒出於生存的恐懼,他必須通過操控和使用媽媽,才能滿足生存的需要。他會認為,自己所有的需求媽媽都需要滿足。
嬰兒和媽媽共生在一起,我的事也是你的事,所以,你必須對我負責。
但是對於小嬰兒來說,這是正常的共生,因為小嬰兒沒有生存的能力,他必須和媽媽共生在一起,依賴媽媽,才能夠生存下去。
心理學家瑪格麗特·馬勒說,2-6個月的嬰兒期是正常的共生期,之後的都是病態共生。
6個月至2歲期間是個體化分離時期,這個時期孩子會開始嚐試發展自己的能力,比如想自己爬著拿東西,想自己吃東西。
再後來,他們說得最多的詞就是“不”——
然而,我們卻常常不考慮孩子的邊界感。
孩子想要自己吃飯的時候,我們硬要喂著孩子吃,孩子想要自己拿東西的時候,我們友好地幫他拿過來。
我們常常分不清什麽是自己的事,什麽是別人的事,我們常把自己的事和別人混在一起,希望別人可以對我負責,而我們又常常跑去操心別人的事情。
我們的人際關係,都帶著這種共生的性質。
所以,為了衝喜,邊界不清的男友會對女友說:「
所以,為了不出事,成年人會對被騷擾的女孩說:「
而最弱小的女孩,就不得不獨自承受這些無助,恐懼與憤怒。
04
如何維護自己的邊界,這讓我想起王菲的一次采訪。
記者問王菲,離婚的手續是不是已經辦妥?
王菲說,跟你有什麽關係啊!
記者又說,讀者想知道。
王菲繼續回答,跟他們也沒有什麽關係啊!
還有我的一個朋友,雙方的父母都逼著他們要二胎,她很有禮貌的對老人說,這是我們夫妻倆的事情。
老人說,這是大家的事情。
她又開玩笑的回複說,如果是大家的事情,那就要大家一起來努力了。
但很明顯,造人這項運動隻能是他們夫妻倆配合才能操作,大家的事情這個謊言,就不攻自破了。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這位朋友的父母一樣,聽懂了她的話,就不再過多的幹涉她的事情。
美國心理學家科胡特提出了,“不含敵意的堅決”
我拒絕你,並且態度堅決,但沒有敵意。
沒有敵意,也就不容易產生衝突和情緒。
——這是樹立邊界感的根本原則。
我無需為你負責,這是邊界;
我願意給你支持,這是情感。
隻有邊界沒有情感,關係就疏遠了;
隻有情感沒有界限,關係就共生了。
承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會讓關係變得沉重。健康的關係,是尊重彼此的界限,卻又能給予相互的情感支持。
願我們,都學會為自己負責,
願我們,都能守住自己的邊界,尊重別人的邊界。
- END -
來源公號:不懂點心理(bddpsy)
作者簡介:吳在天,二級心理谘詢師,心理行業從業7年,始終在自我成長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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