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毀一個人可以有多簡單?
文/
本文係作者授權“清南”發布
最近,在知乎看到一個問題:如何才能摧毀一個人?
有一個回答,很有意思。它說:
無條件給他許多東西,然後再全部收回。
這個回答很妙。
因為,它涉及到人性深層的一個機製。
講一個故事。
前陣子,有個朋友來谘詢我。
他拿到兩個 offer,A 公司是他心儀已久的公司,但隻能給 16k;B 公司相對不太喜歡,但可以開到 20k。
他倒不怎麽考慮去 B 公司,主要苦惱的是:應不應該跟 A 公司提提,把薪酬再往上加點。
我問他:你是想在 A 公司長期做下去,還是做一陣子就走?
他說:當然是長期做下去。
我問:如果沒有 B 公司的 Offer,你會不會接受 A 公司 16k 的條件?
他說:其實也可以,但現在這樣,總覺得心裏有點疙瘩。其實我之前跟用人部門的老大稍微提過,他說,這個是規定死的,比較困難,但如果你真的很想要,我可以盡力幫你向總部申請。
其實,有了這些條件,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我告訴他:你最好的策略,是接受 16k 的條件,去 A 公司上班。但與此同時,跟老大約定好:如果業績出色,在公司規定的範圍內,你希望能優先得到調薪的機會。
為什麽呢?
非常簡單:如果他堅持要 20k 的薪水,那就需要部門老大走一個「非常規」的流程,相當於欠了一個人情。
這會導致什麽結果呢?部門老大對他的期望,會調得非常高。
老大會覺得:你是我辛辛苦苦招進來的,我甚至還為了你跟上麵溝通了半天,你不做得出色一點,對得起我嗎?
在這種情況下,做得好,是理所應當;做得不好,會被放大。他的工作壓力將非常大。
反之,如果他接受 16k 的條件,老大多多少少對他會有一點虧欠感。
也就是說,假設他的成績是 100 分,在前後兩種情景中,前者的要求是 120 分,後者的要求,是 80 分 —— 孰優孰劣,一目了然。
長期來看,部門老大對他的滿意程度,以及他上升的空間和潛力,絕對大於每個月 4k 的收益。
簡而言之:你能否滿足別人的期望,比你實際上做了多少事情,重要得多得多。
工作,學習,人際交往,概莫能外。
這就是我想說的:
人,永遠都是非理性的。
我們用來判斷滿足感的,不是客觀現實,而是客觀現實與期望的差距。
哪怕你工作非常努力了,隻要你沒有達到別人的期望,或者跟期望不在同一個方向,你做得再多也沒有意義。
這一點,對於我們自己,也是一樣的。
無論實際境況如何,隻要它低於我們的期望,我們都會感到不滿足。
所以,當你的期望,被自己或外界,調到高水平時,你就要注意了。
因為高水平的期望,往往伴隨而來的,都是強烈的挫敗感和失落。
2010年,時代周刊刊出過一篇文章,報道了經濟學家 Roland Fryer 的一項實驗結果。
Fryer 教授在基金會的支持下,花費 630 萬美元,針對 18000 多名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製定了一個「獎勵計劃」。
他規定:參與計劃的學生,如果每次測驗成績優秀,可以得到 20 - 50 不等的美元獎勵。
按照這個計劃,最頂尖的學生,一年累積下來,可以得到 2000 美元的獎金。
結果是什麽呢?幾乎所有參加實驗的學生,學習熱情和態度都有了明顯改善,其中部分學生的成績更是進步明顯。結果似乎非常光明。
但是,當實驗結束之後,後續的跟蹤發現,這些學生的學習熱情急劇降低,甚至跌破了實驗前的水平,出現了缺勤、厭學、成績下滑等等現象。一項旨在提高學生能力的計劃,竟然造成了反效果。
為什麽會這樣呢?
答案非常簡單。
在這個實驗中,長期以來的金錢激勵,已經把這些學生的期望拉得非常高。他們建立起了一個回路:考試成績好,就能得到獎金。
而當這個回路被打破,他們所麵臨的,就是跌入深淵的失望。
這種失望所帶來的負麵情緒,要遠高於激勵所帶來的正麵情緒。
這就是「期望」的力量。
很多人會說:這有什麽大不了的?取消獎金激勵,無非就是回到之前的情況罷了。你實際上相當於掙了好幾百美金。
但當你身處其中的時候,你是很難控製自己的情緒和思維的。
為什麽呢?
因為,我們的大腦,具有一定程度的「可塑性」。也就是說,長期激活「獎賞回路」,會改變我們大腦的部分結構,使它被調整到「高水平期望」的狀態,從而產生「戒斷症狀」。
是的,你一定看出來了,這本質上,就是成癮的機製。
我們的大腦有兩個部位,一個叫做「前額葉皮質」,負責決策;另一個叫做「腹側紋狀體」,負責激勵。
當我們作出有益選擇的時候,腹側紋狀體釋放多巴胺,提高我們對情緒的感受能力,使我們感受到興奮,從而推動「前額葉皮質」繼續作出相同決策,對行為產生正反饋。
這就是一個「獎賞回路」的過程。
Kuss 和 Griffiths 在2012 年的一篇論文中指出:成癮性藥物,會阻塞多巴胺受體,使它接收不到多巴胺,從而刺激大腦大量分泌多巴胺。這些多餘的多巴胺聚集在神經突觸間,會導致神經細胞處於高度興奮的狀態。
左圖是攝入食物的多巴胺,右圖是可卡因
圖片來自 Coursera
長期重複這個過程,神經細胞就會適應這種狀態。一旦停止攝入藥物,神經細胞適應不了低水平狀態,就會產生強烈的戒斷反應。
也就是說,通過劇烈的刺激和獎賞,我們的大腦,會被我們一步步推到「高水平」的期望狀態。
一旦我們滿足不了它,就會帶來強烈的失落感和痛苦。
這種痛苦是難以忍受、難以控製的。因為這個時候,是我們的大腦失去了控製。
不僅僅是成癮性藥物,包括遊戲,信息,乃至一些行為,都可能具備成癮性,將大腦的期望水平拉高。
2011 年 和 2014 年的兩個實驗,分別都證實了:與不玩遊戲的人相比,經常玩遊戲的人,腹側紋狀體灰質更多、對血氧的需求也更旺盛。簡而言之,跟藥物成癮的人大腦結構是相似的。
信息也是一樣的。
在刷微博、朋友圈和新聞的過程中,我們的大腦不斷受到新異刺激,一次次獲得滿足感,久而久之,就會導致「行為成癮」。
當我們離開手機,同樣會引起「戒斷反應」的作用。
所以,我們習慣了什麽呢?買大量的書,卻一本都不去讀;刷大量的信息,卻完全不去思考;我們越來越讀不進深度內容,看不下去長文章。
原因就在於,大腦已經習慣了高頻、強烈的刺激,期望水平被我們人為地調得太高。
我們再也坐不住了。
更進一步思考,為什麽我們會習慣於通過遊戲、綜藝、信息,來不斷獲取刺激,強化自己的獎賞回路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來自現實世界的壓力。
媒體和自媒體們,不斷渲染著金錢、財富、階層、世俗的成功,不斷地製造出一個個逆襲和階層躍遷的例子,不遺餘力地為我們描繪一個理想世界:
有房有車,有流動資金,每年2次出國遊,孩子必須留學,最好藤校,財務自由,這才是成功人士的標準。
—— 按照最新的說法,這好像已經降低到「中產階級」的標準了。
但實際上呢?
國內有一個調查,叫做中國綜合社會調查(CGSS),給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結果。
如下圖:橫軸表示「受訪者實際所處的社會階層」(按收入劃分),縱軸表示「受訪者認為自己所處的階層」。藍色表示低估,紅色表示高估,黃色表示估計正確。
圖片來自知乎數據帝
直接報結論吧:估計正確的人隻有10%,高估的人是30%,低估的人達到了60%。
也就是說,在全國範圍內,有60%的人認為自己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實際上他們的境況,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得多。
所以,很多人說,我們如今都活在一個「中產階級焦慮」的社會中 —— 低於中產階級的人,焦慮著想要擠進中產階級;位於中產階級的人,又擔心自己階級跌落。
這種焦慮,是誰給予的呢?其實,都來自於我們外界。
外界的壓力,把我們的期望無限製拉高。對比著媒體為我們塑造的「生活標準」,再看回自己的現狀,焦慮便無法抑製地產生。
努力卻看不到終點,投入卻始終沒有回報,而目標還遙遙無期 —— 在這種情況下,選擇用各種刺激去給予大腦興奮感,就成了一個自然而然的選擇。
但這樣的做法,隻會一步步,把路走得更窄。
而這一切本都是可以避免的。
那麽,如何才能緩解焦慮,管理好自己的期望水平呢?
下麵幾個方法,可以參考。
1. 避開外界為你營造的「懶人收益」。
這個時代,媒體和商家們,喜歡做一個事情:千方百計地幫你節省時間和認知成本。
他們希望你躺下去,舒舒服服,不動腦,用各種學習和進步的幻覺,來為你營造滿足感 —— 同時,拿走你的一點錢。
對有些人來說,這是一個好事,但我會有意識地保持審慎。
因為,我知道,有些狀態,你一旦陷進去了,也許就再也出不來。
與其喝醉,不如滴酒不沾。
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高效的行動力,保持對事物的探尋和思考,你才能真正掌控自己的思維。
2. 將獎賞和行為綁定,而非結果
我做任何一個項目,其實首要考慮的,不是結果。而是在這個項目的過程中,我需要做些什麽,可能獲得些什麽。
簡而言之,就是經驗導向。
如果我覺得一個項目,對我的能力和經驗有幫助,哪怕它的結果不樂觀,我也會去嚐試。
這樣一來,我就將注意力,從結果,轉移到了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我會關注自己的行為,獲取反饋,並從中學習,通過這種方式來獲取獎勵。
這樣,就可以把對於結果的期望,壓製在一個比較平衡的水平。
就算得不到理想的結果,也不至於沮喪。
3. 摒棄「有付出必有回報」的因果思維
記不清有多少人,跟我訴苦過:我很努力,也很勤奮,但總是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怎麽辦?
實際上,回報跟付出,本來就不存在線性關係。
並不是努力一定會有所得 —— 它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如果保持著這種思維,你就會在每一次的「付出」時,不斷地累積期望。
期望累積得越高,所帶來的負麵結果,也就越強烈。
更好的方式是什麽呢?把你的行為,當做一顆種子。你種下它,給它提供陽光、土壤和水分,等待外界條件合適的時候,自然地萌生出來。
能長出來,自然很好;長不出來,也不要緊,你已經盡你所能。
這樣,對於結果的期望、焦慮和煩惱,也就將不複存在。
來源公號:L先生說(ID:lxianshengmiao)
作者簡介:Lachel,互聯網經理人,高效管理達人,知乎24萬讚答主,LinkedIn / 36氪 / 插坐學院特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