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降低對故意傳播HIV的懲罰

來源: YMCK1025 2017-10-10 19:13:0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160 bytes)

加州降低對故意傳播HIV的懲罰

 

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故意將性伴侶暴露在HIV感染中這一行為在加州將不再算作重罪。州長Jerry Brown上周五簽署了法案,將這一罪行由重罪(felony)降至輕罪(misdemeanor)。

加州立法機構於9月11日通過了這項編號為SB-239的法案。

按照先前的法律,故意將他人暴露在HIV下或使其感染的人可麵臨最高8年的監禁。新法將最高刑期縮短至6個月。

新法同時將故意捐獻HIV感染的血液的罪行從重罪降至輕罪。

法案倡導者參議員Scott Wiener和議員Todd Gloria同屬民主黨,他們爭稱,考慮到近些年的醫學進步,加州的法律業已過時,對HIV攜帶者來說是一種侮辱。有證據顯示接受常規治療的HIV攜帶者經性行為向他人傳播感染的概率幾可忽略。

Wiener告訴CNN:“減少HIV感染的最有效的途徑是HIV去汙名化,使人們可以輕鬆地談論自己的病情並接受檢測和治療。”

鑒於舊法對於感染風險並無要求,這意味著服用抗HIV藥物的人依然會被訴諸重罪,Wiener告訴CNN這“懲罰過重,充滿歧視”。

Gloria在周五發表聲明稱該法案將加州推向“抗擊HIV傳播的前線”。

Wiener稱該法案通過對HIV去汙名化,將鼓勵人們接受檢測,反過來將會降低HIV在加州的傳播。

CNN目前還無法采訪到州長。


反對意見

 

許多共和黨人堅定地反對SB-239法案,稱它可能導致HIV感染的增加。

參議員Jeff Stone在9月的投票中表達了強烈的反對意見,並投下反對一票。

最為藥劑師的Stone主要攻擊了Wiener和Gloria關於現代醫藥可以降低HIV傳播的論點。參議員稱美國3/4的服藥患者並不完全遵醫囑服藥。

Stone在參議院發言稱:“如果你沒有服用抗艾藥物,就會使得病毒複製,病情浮現,那你就可能向不知情的伴侶傳播疾病。”

參議員Joel Anderson是投票反對該法案的另一名共和黨人,他爭稱HIV感染者再也沒法“像從前一樣”生活。他說隱瞞這種可能改變一生的疾病是及其不負責任的。

Anderson在9月發言稱:“關鍵的字眼是‘故意’。當你故意將他人置於風險之中時,你就應當承擔責任。”

CNN向兩位參議員請求采訪,,但還未收到回複。


來自社會團體和LGBT群體的支持

 

該法案受到來自“加州HIV刑事改革”(Californians for HIV Criminalization Reform,CHCR)的支持。這是一個由數個組織組成的聯合體,成員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加州分部(ACLU of California)——該組織的使命是更改“將HIV入罪的汙名化法律”。

Rick Zbur是聯合體中另一家組織“平等加州”(Equality California)的執行主管。他告訴CNN他對於州長簽署法案、更改該州的“陳條舊律”而頗感欣慰。

“這項重要的法案將使得加州的HIV法律緊跟時代。它將提升公共衛生水平,減少HIV攜帶者所受的汙名與歧視。”

洛杉磯LGBT中心同樣支持該法案。該組織協調政府關係的主管Aaron Fox告訴CNN,新法將見證HIV陽性人群“受到加州法律的平等對待”。

本文譯自 CNN,由譯者 dubulidudu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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