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熱多吉居士
佛道是否可以雙修?這是個老話題了。看到微博上,有一位“釋慧參-小和尚”(不知道是不是一位出家人)寫了個帖子:
關於“佛、道教能否雙修”,我的意見是肯定的,能!好比中西餐有的人能同時接受,有的人則不能。
又好比京劇,有的人生旦淨醜皆能來,有的則不得不從一而終。
究其根源是你個人的原因,是內因決定,不是外在其他。你有好的體質,好嗓子,自然藝多不壓身。
作為一個佛教弟子,我是完全不同意這種說法的,因為這涉及到佛教皈依戒的戒體問題。
看到老林師兄在這個帖子下麵的回複,非常圓融如法,特輯錄如下,作為類似問題的一個參考:
不討論是否有必要的話題,如說對其中一邊的法門,取其世間功能,而並非出於出世間的依止,
理論上是說得通的。然而如出於出世依止心態,認為殊途同歸、結果一樣,
認為他教同樣能導致佛教定義上的解脫,那是違背皈依學處的。
《涅槃經》:“若歸依三寶,是謂正近事,終不應歸依,諸餘天神等”?
《優婆塞戒經》:“若人為護舍宅身命祠祀諸神,是人不名失歸依法;
若人至心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是人則失三歸依法… 若歸法已,寧舍身命終不依於外道典籍” ;
《瑜伽師地論》:“不說有餘大師”;
《善生經淨三歸品》:“若人信其能救一切怖畏,禮拜外道,是人則失三歸依法”。
這是從佛教的觀點。道教和佛教沒啥道理不能和諧共處,但如說信仰佛教能達到和道教主張的境界一樣,
恐怕他們也未必能認同。這與和諧不和諧無關,並不需要說你和我一樣才叫“和諧”的嘛。
另,《月燈三昧經》: "於後正法滅盡時,比丘樂於外典籍,彼便毀謗我勝法"是個好的座右銘,送法師。
幾乎任何宗教,包括巴哈伊,都是mutually exclusive的互排屬性。
可以並且應該互相尊重,甚至學習其優點,但無法同時是兩者。
中西餐、京劇生旦淨醜等等,和宗教並不是一個合理的比喻;
中西餐並不屬互排屬性,我們可同時吃中西餐,
但不可能同時是白人、黃人(哪怕混血兒也非正確的例外舉證)。
綜上,如法師是指可以取長補短,或指可以學習一下部分法門,在不以其為解脫法的前提下,能說得通。
如果是指同時信仰佛教和道教,那隻意味著我們其實本來就既不信佛,而且大概也不屬正信道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