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既替我們贖罪,作我們的“替罪羊”,就意味著,他要承擔我們當受的咒詛,以使在咒詛之下的我們成為蒙神祝福的兒女── 所以,主耶穌受死在一個受咒詛的地位上,是必須的;而聖經告訴我們:“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麵前受咒詛的。”(申命記 21:22-23)
“替代的救贖”指耶穌基督代替所有罪人而死的事實。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彼得前書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