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是,現實中有自私自利的,邪惡的,會虐待甚至殘害自己的孩子的父母。如果不幸攤上這樣的父母,

誠實地接受對這樣的父母會產生憎惡的心理的自己,有什麽不對呢?

為什麽一定要強迫自己違心地讓某種看似更善良更美好的條框(比如寬容,孝順之類)來囚禁自己?身為受害人,為什麽一定要拚命地去找施害者所謂的閃光點?這不是一種虛偽是什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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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虛偽,也有可能真的認同了,不過那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病要治療的。 --whatsapp-- 給 -whatsapp-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5/2015 postreply 15:19:49

真的認同就更糟糕,那真的就是病了。 -.川曄- 給 .川曄 發送悄悄話 .川曄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25/2015 postreply 15:21:05

不是虛偽,是病。再明顯不過的。 -木每- 給 木每 發送悄悄話 木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25/2015 postreply 1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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