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原諒,想起一個笑話:不要跟我說對不起,你說了之後,我要是不原諒你,倒又像是我的錯了。
對方要是真有懺悔之心,他應該很甘心情願地接受懲罰,給受害者給予補償。也就是說,甘心接受報應所給予他的一切。在這個基礎上,受害者的原諒仍然不是他的義務。如果沒有這樣的悔過,原諒就更不用談了。可是我在生活中很少看到這種真正的懺悔。
可惜人相信因果報應的少。
有些人勸別人原諒,是因為這樣那個受害者的心情會輕鬆一些。可是我對這種方法持強烈保留態度。這樣子剝奪受害者的權利,隻是把問題暫時隱藏起來,是在變相地說:你就是應該受害,都是你的錯。當受害者接受這個觀點的時候,我很懷疑這對他的心理健康是更好還是更壞。
相比於“自己無能,所以無法保護自己”這種想法,“自己有錯,所以該受虐待”這種想法更加糟糕。
無能就無能,誰也不是全能的。男人不會生孩子,女人力氣小,時間到了,大家都死翹翹。誰沒有無能的時候,一個人就算是身體殘疾,智力殘疾,無能又怎麽樣,他不該受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