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就是宗教,人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宗教,就信徒人數而言,就國家和民族而言,就其震懾威力而言,或就其感召力換句話說就是欺騙性而言,史無前例。
要理清這個貌似荒唐的論點說法,允許我帶你三步走過一個簡單的論述過程。
一、兩個定義
“想做好嚴密的邏輯論證,首先必須下好嚴格的定義。”事實上定義下好了,結論往往是不言而喻的。
什麽是宗教?這一點婦孺皆知,宗教就是一個有共同信仰的組織,包括共產主義。(宗教有出世和入世之分,不在此文題下。)
什麽叫信仰?這一點眾說紛紜,確切的應該是:(對超自然東西的)不可論證的全信,也就是迷信。當然,迷信已經充滿了貶義。我們需要對其正本清源,這不難,試一試“我就是迷信上帝”,就成了。如你不同意,請留下你的信仰定義?
無論信仰還是宗教,沒有好壞、善惡之分,好壞均是人為的觀點;或者可以說是對有關有宗教信仰者(信徒)言行的下意識判斷。理論上或法律上,對一個信徒的判決不可歸咎於他或她的宗教信仰,因為信同一個信仰的好人壞人共存。
如果你不反對上述兩個定義,那麽你也不會反對人權就是宗教這個觀點了,因為人權就是一個超自然的理念。事實上,人權與超自然的上帝密不可分。幾乎人人把“人權生而有之”當成一個事實,如果你去查一查自然法便知,人權乃上帝所賜。西方哲學是超自然學,西方哲學就是宗教,因為它本來就是宗教的衍生物。
如果你討厭哲學,去瀏覽一下傑斐遜的《獨立宣言》,裏麵的一句話足以證明我的說法:
“我們認為下麵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二、人權的效應
當然,人權鬥士會認為我是個集權、專製統治的支持者——因為人權宗教就是為了反對中世紀宗教集權統治而生——甚至是恐怖分子的同情者。千萬不要效仿小布什或毛澤東的世界觀,非黑即白。重複一下,人權沒有好壞,就像宗教沒有好壞一樣,好壞體現在它們的效應效果。
人權好的效應不計其數,為什麽?
1、你從小就被如此洗了腦。此話聽上去刻薄,但你讀到此地便已承認人權即宗教、宗教即洗腦,宗教可以有好的效應。
2、你站在西方世界的陣營是人權的受惠方、得益者。對你有利你當然支持,對你不利你當然反對。這是民主國家投票的心理底線,說不好聽一點,也就是動物本能。你見過為別人的利益而投票的選民嗎?
人權壞的效應也不計其數,為什麽?
1、這次的巴黎血案便是個好例子。法國漫畫家認為諷刺任何人是人權,或是人權的一種,言論(出版)自由權。你我都認同,遺憾的是恐怖分子不認同,因為他們信的是其他的宗教。最近的好萊塢影片The Interview也是相似一例,隻是金正恩無能為力,非朝鮮人笑笑而作罷了。誰對誰錯?文明的衝突本質上就是爭誰對誰錯,也就是說為“誰的宗教正確、誰是正義的燈塔、誰是上帝的代表”而相互殘害、殘殺。
2、文明間有衝突,文明內也有衝突,這方麵美國人領導世界潮流,因為美國人均是虔誠的信徒更是為別人兩肋插刀的義士。舉一個大部分哲學家都沒意識到的人權問題,同性婚姻的合法化。LGBT(誌同、同誌、兩不拒、變性者)婚姻合法化趨勢勢不可擋,因為成為LGBT是一種人權,如今出櫃是一種榮耀。
你支持這一種趨勢有三種可能性,要麽你是其中一員、要麽你認同他們因為你也是人權的信徒、要麽你寬容(不在乎)。寬容就是對宗教有效的替代品(不是取代,也取代不了)。
三、人權的替代
宗教排外、宗教衝突,這是公認的史實,除非你熱愛衝突、或者非要證實你的宗教正確,你不應該拒絕宗教的替代品(選擇本身也是一種人權,不是嗎),那就是你熟知的倫理,不是指宗教教條指導下的倫理。
倫理、宗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處世哲學。不像宗教,倫理對純屬個人私人的真理、成功的理想和追求不感興趣,倫理強調的是待人處事的道理或邏輯。其定義、本質、特點、效應實際上是不言而喻的,寬容他人、他教就是其中的美德之一。這一點那些勇敢地法國人應該是懂的。
那為什麽他們非要我行我素,而且幾乎所有的人權信徒也都認同並全力支持,無怨無悔呢?
這一點值得我們中國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