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藝術家展示性器官3D數據

因在網絡上放置自己的性器官的3D數據,供他人下載,東京警視廳保安科,以猥褻電磁記錄頒布的罪名,把自稱藝術家的42歲女性嫌疑人逮捕。但是根據警方的公布,嫌疑人不服氣,認為自己並沒有犯罪,身上的所有器官都是一律平等,性器官與手以及腳都是一樣,所以這樣做沒有任何問題。

    在日本3D數據被認為是猥褻物品還是第一次,之前有過3D打印被逮捕的事例,這些隻不過是使用3D打印機,打印了一把小手槍被逮捕。而這次數據的概念是數字與文字排列,本來是沒有問題,但是3D數據可以被轉換為形狀,這樣日本警方就判斷這是猥褻物。女嫌疑人使用網絡假名在網上活動,她的作品一般都是自己身體的器官,如用自己身體性器官的模型,來製作救生艇,或者塑料人模型,並且用這個開個人展覽。去年還向支持她藝術活動的男性,發送自己性器官的3D數據。

           藝術與情色

   本次被逮捕的直接罪名是,今年3月20日,她在網絡上上傳自己的性器官數據,供不認識的男性下載。本次的被逮捕是日本第一次3D打印猥褻事件。

   如果從法律的視點看,在日本對性器摹刻的雕刻,以及石膏像的再現,如果是藝術的領域,應該是沒有問題,因為到目前為止這樣的專題多次出現在雜誌,或者還出現過這樣的特輯。如果是日本網絡,有時也會看見,並且到目前為止是有人開過藝術展,所以到底是警方說的色情與猥褻,還是嫌疑人本人說的藝術作品,這個界線很微妙。

   當事人雖然被警方逮捕,但是真正能起訴,還是一個未知數。

   為何說很微妙,因為現在日本的幾個神社中,都有所謂的寶物,這些寶物實際上就是模仿性器製成。如果警方要起訴這個嫌疑人的話,今後那些所謂寶物祭的活動,都有可能被警方以猥褻的名義逮捕。還有一個很讓藝術家們擔心的問題,這就是藝術再現力,如果這樣有問題的話,日本關於猥褻物品的定義也會發生根本的變化。

   相對猥褻物品的概念,如何判斷某些文書是否是猥褻物品,最主要要考慮是這個文書是否是有意圖地做成。是否進行銷售。也就是對於性器官或者性行為詳細描寫的文章,圖畫,都是猥褻物品,如果不是這樣的物品,也就不是猥褻物品。

         是否猥褻有基本概念

   根據這個概念,日本對猥褻物品限製的法令也有兩個不同的結論;一,不是為了滿足讀者,或者視聽者的性欲而特地製作的文書,就算包含露骨的性描寫,也不能算是猥褻物品。還有一種是為了滿足讀者,或者視聽者的性欲而特地製作的文書,不管內容如何就是猥褻物品。

    如果是2D藝術,不僅是文學,照片或者漫畫,都有可能被日本法院認定為是猥褻物品。2D藝術的情況,不僅僅判斷表現的部分,還有從全體內容上來判斷的綜合判斷,這樣的結論來判別是否是猥褻物品。但是如果對象是3D的話,不僅是 3D藝術單體本身判斷,而且還有展示方法,以及這個3D藝術單體說明,銷售方法等,都是可能要討論的內容。不管怎麽說,現在當事人否認被警方判定的罪名,一般在日本很多這樣情況是簡單處理,如果真的要被起訴,這樣將會對日本未來的新技術與猥褻物品之間的關係有一個新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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