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前必讀(人死神識並非馬上沒有)
如果您簽具了器官捐贈同意書, 務必詳讀此文, 做好準備,以免遺憾,
張正圜:佛教鼓勵器官捐贈嗎?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除了腦死病患本身有捐贈意願外,還要取得兩位捐贈者家屬書麵同意,專業的醫療人員才能夠進行器官的摘取和移植手術。因此,倘若在腦死發生之前,人們能夠對死亡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就能做好萬全之交代和準備,讓自己得以坦然麵對死亡的來臨,並且欣然接受割取器官或組織之事實;則這種連色身器官也能布施的大無畏精神,必定會使得我們的佛道進程得以快速地推進。相反地,如果人們生前對如何是腦死丶死亡的定義是什麽丶死亡的過程是如何進行的,因為聽信他人不正確的說法,而一知半解或一無所知的話,則不免在麵對被割取器官,而感到極度疼痛時,生起大瞋心而怨天尤人,乃至下墮惡道。以這樣的善心善行卻感生惡報,這豈不是最大的冤枉嗎?以上為大家介紹有關器官捐贈的概略內涵。
接下來我們繼續來探討,在器官捐贈中,極為重要的判斷關鍵— 「腦死」。「腦死」在醫學上有著極為嚴謹的規定與判定流程,臨床上的腦死是指人體生命的中樞——也就是腦幹,因為疾病或者外傷因素,導致壞死丶衰竭,使得呼吸功能停止丶血壓降低丶心跳停止。雖然說可以藉由呼吸器丶藥物來繼續維持人體的呼吸丶血壓以及心跳等生理功能,但是一旦去除了呼吸器以及藥物以後,腦死病人就無法自行呼吸,血壓隨即下降,心跳停止,所以臨床上說腦死即是死亡。對於腦死之診斷與判定,必須依照醫療規定專業程序,進行嚴格測試以後才能判定。由於人體的組織細胞,必須不停地利用氧氣來進行代謝作用,以維持正常的功能;而人體器官在缺血的情況下,是很容易受損的,在正常體溫下,器官隻要缺血數分鍾之後,就會因為功能受損而不適合移植。因此,如果能夠維持捐贈者的器官處於正常血液循環之中,就可以避免溫缺血的現象,而減少器官功能受損害的機會;尤其是心丶肺丶肝等器官,更是不宜在摘取之後保存過久。因此;捐贈者隻要一經腦死判定確定,各種器官移植團隊會快速的整合,以期在最短的時間內於手術房中進行器官的摘取任務。器官摘取之後,必須以無菌的方式暫時保存在低溫的保存液中,以減少細胞的代謝速率,使細胞對氧氣及養分的需求降低;如此一來,就可以延長器官保存的時間,並且可以配合,院際間的長途運送,以利器官移植手術之順利進行。
各位菩薩!以上是從醫學的角度為大家所作的腦死判定,和有關器官移植的說明。接下來我們想從佛法實證者的立場來談談,有情死亡的過程。
人死之過程可以分為初死位和正死位。人們剛斷氣,呼吸心跳停止,稱為初死位,也就是在息脈停止後一段時間,或者一小時丶三小時,乃至八小時以後意識才會斷滅。意識存在時間的長短,會依各個亡者我執深淺的程度,以及善惡業的差別而有所不同。當意識覺知心完全斷滅之後,才進入正死位中;所謂的正死位,是指如來藏已經舍離了五勝義根,但是還沒完全舍盡色身,一直到中陰身現起見聞覺知之前,就稱之為正死位。在正死位中意識雖然已經斷滅,但仍然有意根的行陰存在。有情進行死亡過程的第一步,就是業鏡。業鏡不是一麵鏡子,而是一幕一幕的幻燈片讓你來看,不到半秒鍾的時間,你一生所有的業―不管是善業或者惡業,全部都顯現出來,由上而下一張一張拉過去,雖然速度很快,可是意識都知道我這一生幹了些什麽事,接著就開始了舍報的過程。有情舍報的過程,大略可以分成以下五種情形:
第一種,善人之死。於死亡後的中陰境界,猶如美夢中看見諸天女迎接圍繞, 心生愛樂,即於所應出生之天上化生而出,死時無諸苦患。如果是往生色界天,雖然有中陰身,但同樣是無諸苦患;往生無色界天,則不必經過中陰階段,直接往生無色界。
第二種,五戒不犯者之死亡。死時就好像睡眠一樣,不知不覺,死亡過程中無諸苦患。
第三種,修得禪定以及證悟菩薩之死。此諸證悟菩薩悟後,若無往世業緣成熟者,則死時無有惡境現前,在正死位中無諸苦患;如果證悟菩薩發願往生極樂,於死亡時就好像睡著ㄧ樣,待中陰身成就現起見聞覺知時,遙見西方三聖與諸聖眾前來迎接,自見其身坐金剛台,隨從佛後如彈指頃,往生極樂世界。
第四種,造諸惡業罪不及地獄者之死。死前及初死位中有四大分離之痛苦,這也是他們所必須承受之果報,這種人死後同樣有中陰身。
第五種,謗佛丶謗法丶謗僧者之死,於死前受諸痛苦,然後極重悶絕。正死位中完全無知,等到覺知心再度現前時,已經在地獄中化生受苦,不經中陰階段。也就是說,造作地獄惡業的人,死前都會受極大的痛苦。綜合以上所說,除了往生無色界以及於地獄化生者之外,其餘四種都同樣是第八識舍身一分,即成就一分中陰身,此中第八識移轉至中陰身的過程,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也就是說,第八識一分一分的舍報,漸漸移轉到中陰身,等到第八識完全移轉到中陰身時,就完全舍報了,這時屍體已無第八識持身,這樣才叫作死透,正死位也就過去了。待亡者完全死透而中陰身成就時,中陰身又隨即具足八個識,仍然延續生前之意識。各位菩薩!以上為大家介紹死亡的五種情形,以及中陰身之生起。
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卷1有這樣的開示:「又將終時,作惡業者,識於所依,從上分舍,即從上分冷觸隨起,如此漸舍,乃至心處。造善業者,識於所依,從下分舍,即從下分冷觸隨起,如此漸舍,乃至心處。當知後識唯心處舍,從此冷觸遍滿所依。」意思是說,除了造大惡業及生無色界天者除外,一般來說,第八識是漸漸舍身的,非一時頓舍,隨其舍身之處冷觸便起;也就是說,亡者在息脈俱斷以後,不論在世時是造善或造惡,都會在身上有冷觸開始現起,而漸漸擴散到全身。這就表示意識覺知心,仍然一直在領受觸覺尚未完全斷滅,所以才能知道冷觸。一直要到三至四小時左右,意識斷滅了,乃至第八識舍身完畢時,冷觸才遍滿整個身體,這時叫作死透。從以上所說的道理,我們就可以知道:亡者在息脈俱斷之後,進入初死位時,意識仍然是有覺知與分別存在;這時候若作器官摘除,而沒有打麻醉劑的話,亡者勢必要領受無與倫比的劇烈痛苦。基本上,雖然醫學界對腦死的判定極為嚴謹,但是為了怕耽誤太久的時間,而導致器官敗壞無法移植,醫師通常會在宣告死亡二十分鍾以後,就開始進行移植手術。也就是說,在亡者的意識覺知心尚未完全斷滅之前,就開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由於亡者初死時,意識覺知心尚未斷滅,醫師如果未使用任何麻醉劑,就開始動刀,此時就猶如生人在未使用麻醉劑的狀況下動刀,是一樣的痛苦,但是他卻已經無法表示任何的意思讓他人了知。這種極為強烈的劇痛,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那時亡者將不免心生怨恨,痛恨自己被某些人士所說器官捐贈時可以心生歡喜,而沒有任何的痛苦所欺騙。我們不妨想想看,當我們不小心被針刺了一下,尚且痛苦難當,更何況器官捐贈在沒有作任何麻醉保護措施的情況下,讓醫師在身上動刀,割取各種器官,其劇痛難耐可想而知。由於劇痛難耐的緣故,必生大瞋丶大恨,而導致隨念受報下墮三惡道中。如是器官捐贈是舍內財的大善行,理應往生善趣才是,結果卻因被不實言論所蒙騙,而生瞋丶生怨,乃至隨惡念受報而下墮三塗,實在是冤枉至極,令人心生不忍啊!
各位菩薩!從以上對死亡過程的說明,我們就可以知道,一般人在死後三 四個小時之內,都還是有意識存在,能夠覺知舍報時的冷觸,也能夠領受被摘取器官時的劇烈痛楚。因此您如果已經簽下了器官捐贈文件的話,請您務必再作一個補救措施,應該在器官捐贈文件上加注「醫師應於確定本人即將於一小時或十幾分鍾後亡故之時,先行注射麻醉劑,作全身麻醉,方可於死後立即割除器官。」等字樣;並且與家屬或同修之師兄姊們互相幫助,以確保能依所簽條件,進行器官之捐贈,這樣也才能圓滿我們發心布施內財,及救護眾生之大功德。總合來說,佛教對器官捐贈的義行是肯定而且隨喜讚歎的;但如果菩薩們發心要作器官捐贈,還是請您務必要作好萬全的防護措施,才能在毫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圓滿我們發心布施內財的大悲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