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戒是老公買的,買完立刻青皮,一個子兒都沒有了。所以當時我很是不樂意,覺得一個樸素的指環絕對可以了。等以後有錢了再買個很貴很貴很貴很貴的不是也很好嗎!
後來,我一個人就帶著鑽戒去加拿大了,先租了個地下室住著。有一天半夜,聽說我一個同學遇險了。他是個警察,然後我就去救他。感覺像個任務什麽的,不記得具體執行任務發生什麽了。就變成我們倆一路狂奔,然後不斷地爬高,貌似有人在追。然後我們從很高的地方跳下來。螺旋的,很刺激。醒來後,累夠嗆。
又過了幾天,也是半夜,妖怪來抓我爸和我媽。貌似我們住在一個很舊的房子裏,我一手夾著我媽,一手托著我爸,倉皇逃竄。遇到妖怪太多,躲不開的時候,就把我爸爸媽媽放下,然後就是各種搏鬥。打跑了身邊的幾個繼續逃竄。也不知道誰蓋的房子,就是找不到出路。還有很多木板不結實,跑著跑著,各種墜落。後來妖怪太多了,我就把鑽戒一舉,華光四射,近身的妖怪們就都死翹翹了。
接著又是各種跑路,然後我就醒來了。那次是被累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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