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靈光,才是一切生命(也許非生命體也有,隻是存在形式不同)的真正主人,而並不是肉眼可見的有形有相的機體。有形有相的生命體內,主宰者唯一的隻是那一點靈光。”
在我看了不少的各種各樣的書後(嗬嗬,不敢說多),在我經曆了一些應該和不應該經曆的一些事後(現在想想,所經曆的都是應該的,包括以後要經曆的,也是應該的),我現在對世間人生的看法歸納幾點如下:
1,這個世界是有神的,是神創造了世界,創造了一切。我說的這個神有點像佛,也有點像上帝,而不是現在所知,並灌有名的諸神(嗬嗬,沒有對諸神不敬的意思)。用另外一種話說,這些諸神我相信他(她)們一定是諸多修真成功的一些靈光,我尊敬他(她)們。
這個神把自己的一部分,也就是靈,把靈投放到世界上的萬形萬相的生命體內(包括非生命體),讓這些靈來經曆一些它應該經曆的事,並想用這些經曆來讓靈明白一些道理。當靈不明白,就會又以別的形式來重複,再重複,再再重複。(換句話說,就是傳說中的輪回)。
在這要交待一下人身,為什麽聽人常說:“人身寶貴”,因為,當靈曆經千辛萬苦修到人身時,才有能力和條件去認識到神,才有能力和智識認識到自己的靈,當然,也有些人還認識不到。
2,因果規則是這個世界的最基本的規則之一。它不但充斥在靈所眼見的四維空間裏,也存在於靈所感知不到的五維,六維,十幾維,幾十維,甚至成百上千上萬維的空間裏。
3,自己的意誌不能強加於別人。這也是基本規則之一。因為,在某個層麵,靈與靈之間是平等的,無論你所處的靈體是人體,還是貓體,狗體,以及其它萬形萬相。所以,愛護和珍惜你周圍環境中的一切,它們能出現在你的周圍,一定同你有某種因緣(不知是在哪一維空間結下的因緣)。
4,“真善美”是這個世界的真諦,這也是神要讓靈感知的終極目標。也可以說它也是這個世界最最主要的規則,它充斥在上麵的幾個規則之中,這些規則在它的影響下,是互相聯係,互相幹擾,是互動的,而且又根據萬形萬相萬事萬態演繹出成千上萬的各種各樣的規則,比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具體一點有如什麽“法律”、“公序良俗”“明規則暗規則”嗬嗬,還有那個“弟子規”,也包括西方“聖經”中所列的誡律等等。
這些林林總總規則的最終匯聚導向,就是“真善美”。也可以說,是“真善美”演繹出了這所有的規則。你遵守規則,你就結善果,如果你違反任何一個規則,你就會種下了某個層麵的惡因,這個惡因又會在某個層麵結成惡果,這個惡果又會影響到你其他層麵的規則,又會產生其他層麵的惡因和惡果,就這樣,善因結善果,惡因結惡果。循環往複,直到你遵守所有規則,結成所有善果。當你的各個層麵都是善果時(嗬嗬,這不知你要努力輪回幾世,才能達到),你就達到了“真善美”。從而達到神最終要讓靈來徹底感知的終極目標。這種感知,我現在無法用語言來描述(也許我天分不夠,汗),但我後麵可以來舉幾個事例來闡述一下: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我對靈的認識,以及世界萬象
所有跟帖:
• 很有意思,怎麽沒有貼完? -Eveline- ♀ (0 bytes) () 11/04/2011 postreply 19:21:14
• 其實... -greendeal- ♀ (222 bytes) () 11/06/2011 postreply 00:21:30
• 其實... -多得ta- ♀ (363 bytes) () 11/08/2011 postreply 19:44:19
• 嗯, 同意.. -greendeal- ♀ (88 bytes) () 11/09/2011 postreply 23:54:32
• 寫得好,我也喜歡讀靈性發展的書。 -氣呼呼- ♀ (0 bytes) () 12/18/2011 postreply 15:00:03
• 寫得好,我也喜歡讀靈性發展的書。 -氣呼呼- ♀ (0 bytes) () 12/18/2011 postreply 15:00:27
• 寫得好,我也喜歡讀靈性發展的書。 -氣呼呼- ♀ (0 bytes) () 12/18/2011 postreply 1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