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業力的理解

我是這樣理解的:

對因果業力的關注主要在於律己,一個人應該認識到自己時刻的言行乃至心理活動會對自己和整個世界的未來產生影響,因此要時刻觀察、注意、和控製自己的行為和心態。至於影響的方式、對象、和時間,則不是普通人可以控製甚至解釋的。

如果把關注的重點放在牽強附會地解釋別人所受的苦難,比如認為別人遭難是“報應”而漠不關心甚至幸災樂禍,則是一種負麵的心理,完全違背佛教對眾生慈悲的精神。應該相信,一個人是可以用正當的言行(即造善業)幫助他人,幫助社會,幫助自己的。但是,善業的回報有時是以未知的方式,在未知的時間,因此如果努力沒有立刻得到回報也不該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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