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文隻看過周而複始的《晨曦》,當時不知道是BL,不過竟然也看完了。不過對BL始終沒有愛,就把“他”當“她”來看。不過看了這個帖子後,發現原來BL文還是可以當笑話書來看的。
(題外話:話說BL裏的H,讓我非常的困惑。不僅是BL裏的H,而且還有BG裏的gang交——大家都不考慮粑粑的問題嗎??而且很多時候(BG)甚至沒有外部的清洗,通常都是扒下褲子就XXOO了。買高的。不禁想到很多年前看到的一個精子的笑話:有一群精子盼望著早日成人,有一日終於有了動靜,大家就爭先恐後的蜂擁而出。突然後麵的精子看到那些跑在前頭的精子在往回跑,就抓住一個來問怎麽回事,那個往回跑的精子說:快跑!shi出來了!——時間太久了,具體是不是這麽說的忘了,不過大概是這個意思。)
現在似乎隻要能寫上那麽十多章的人都能稱為是作家、那十多章的文字就可以稱為是小說、不管寫得多爛後麵總會有fans。這又讓我不禁想起打排球——大家對我的球技都沒有什麽期望值,輪到我發球的時候,每個能發過去的球,他們都叫好。可是為毛我就是不能學會因此得意,反而覺得尷尬咧?這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