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真諦
劉繼傑
周末教會小組學習,看一個叫《牽手情》的光盤,講婚姻幸福的。看完之後討論,婚姻的目的是什麽?我送兒子去打球,沒趕上看光盤,但討論趕了個末了兒。太座作了筆記,有四條,第一是滿足神的意念。第二是繁衍後代,第三是管理神的兒女,第四是二人互補。我聽了之後一下子就樂了,不得了,這四條有三條半是錯的。
先說這第二條,繁衍後代,屬於動物本能,跟人類結婚沒有什麽太大關係。如果以此來作為婚姻的目的,那是否不生孩子,未婚同居就是理所當然的呢?
第三條是第二條的延伸,並不是一個單獨的理由。第二條不成立,第三條自動也就不成立了。況且管理孩子不一定要自己生,可以領養。
再一個錯的是第一條。這第一條錯在哪兒呢?既然是信神的人,當然應該喜神所喜,惡神所惡了。錯在人不應以神的目的為自己的目的。神從神的角度看問題,自有它的度量。但人隻能從人的角度去考慮。如果人以神的目的為自己的目的,那麽豬應該以什麽為目的呢?人給了豬生命,給了豬食物和住所,豬所有的幸福都是人給的,那麽豬應該以人的目的為自己的目的,從這個角度上說,正確的豬生觀應該是快點長肉,爭取被人吃。而且還要被人說好吃。
這三條理由都有一個共同的毛病,就是沒有考慮到配偶的特殊性。沒有考慮到“我為什麽和這個人結婚”。如果隻是為了滿足這三條,隨便找個異性結婚就行了,為什麽還要“千呼萬喚始出來”呢?
隻有第四條還有點道理,對了一半。這第四條叫“二人互補”,起碼還考慮到配偶的特殊性了。但這互補卻不敢苟同。音樂好,體育差的就應該找個音樂差,體育好的?脾氣好的應該找脾氣差的?吃葷的應該找個吃素的?胖的應該找個瘦的?高的找個矮的?沒Z個道理。
我知道狼狽為奸是互補的,因為狼的前腿長,後退短,而狽的前腿短,後退長。狽的前腿搭在狼的後腿上,用狼的前腿和狽的後腿跑,據說速度極快。
有一個電影,叫做“seenoevil,hearnoevil”說是一個盲人和一個聾啞人互補的故事,但那是兩個男的,也不是婚姻關係。
隻知道一個人從互補的角度尋求婚姻。那是個漂亮而淺薄的的女演員,對文豪蕭伯納說,如果我和你結了婚,以我的相貌和你的聰明程度,一定能生出出眾的孩子來。蕭伯納回答說,如果生出孩子是我的相貌和你的聰明程度,那就慘了。
一般來說,生活中的伴侶都是由某種共同的東西聯係的。比如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愛好,共同的情趣,共同的信仰等等。很少聽說那段姻緣是由不同點互補而成的。
所以這個“補”字應該去掉,改成“吸”字,二人相吸,某種引力把兩個人吸引到一起來了。要不就叫“二人生情”,因為婚姻是愛情的結果。或是因慕生情,或是日久生情,或是一見鍾情,總之婚姻中總不能沒有個“情”字,至少沒有“情”的婚姻不應該算是好婚姻,也有人說是不道德的婚姻。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有了情,兩個人就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離了。這就是婚姻的真諦。而婚姻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做愛情的巢穴。
人生中很多事都要靠理性,唯獨這感情上的事不能理性。你說這某某,各方麵條件都好,你倆在一起,才子佳人,天地絕配,可唯獨你不喜歡這個人,你說你能按理性去愛嗎?不能,在愛情這件事上,你隻能跟著感覺走。有了愛情,什麽門不當,戶不對,什麽財富,地位,相貌,年齡,都不要考慮。沒有愛情,什麽門當戶對,什麽車子,房子,路子,老子,票子,銀行存折子,都是瞎掰。
有了愛情,不要問為什麽。愛情是沒道理的,也是沒有對錯的。愛你沒商量,就是這個意思。
有了愛情,互接聯理,其它幾個條件自然也滿足了。既喜悅了神,又會生兒育女,管理後代,而且也能互補。這些都是很自然的。但萬萬不可為了滿足那幾個條件而去結婚。那樣你整個後半輩子都會後悔。
我也曾為別人的愛情谘詢過。有人問過我說不知是否喜歡某人,或不知某人是否可以成為終生的伴侶。我的建議是,很簡單,用時間相對論來驗定。如果你和某個異性朋友單獨相處,覺得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幾個小時就過去了,那就是找對人了。如果你覺得時間過得很慢,過了半天才不到半個小時,那你就不要繼續交往了,不然結了婚肯定不快活。
回過頭來再說喜悅神。想當初,神用亞當的骨中骨,肉中肉為他造了夏娃,讓男女相愛,就已經把異性相吸的基因放到人類的遺傳密碼中去了,所以人們追求異性,結婚生子,都是自然而然的,不用刻意而為之。
前麵所有那四條都可以說成是婚姻的結果,但不能說成是目的。結果和目的是兩個
很不同的東西。你為了去某地而要座車,而座車的結果是必然要下車。但你不能說下車是你座車的目的,你是為了下車而座車的。你真正得目的是為了去某地,而不是為了下車。
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願天下婚姻皆有情有義。
二零零九年九月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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