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沒寫清楚這一段,是不對的。在當時,樓價已算跌到穀底,

經曆了九七和沙士,再跌的可能性,假設存在再跌,但已不可能再跌一半以上了。所以當時政府給銀行施壓,打壓炒樓風氣,首當其衝的是豪宅和商鋪,必須隻準貸款五成。
她借一半,銀行的風險已是很小了。唯一的風險在財務公司那筆。她的打算,就是,最壞的情況,回媽媽家去住。
還有,其實,如果樓價再跌,1498萬,已是人家加價的價,應是樓價起的啟示。真要再跌,也應在1200萬左右止蝕,賣出。她是隻虧了自己的錢,沒有還款的問題的。
sorry我可以寫得更詳細一點。把這個問題寫清楚。
我太性急,急著故事快點進展,所以漏洞百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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