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恍然地逝去,而今我已經由當年的毛頭小夥變成了一個四十多歲的有了老婆孩子的中年人。2003年春節後
而且過去幹活早,也許作者隻有16,7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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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者很小的時候母親去世,立碑的話50年代末60年代初,文革沒開始呢
作者1954年生,母親同年去世,03年作者49
文革中期1970-72年左右,作者都16-18歲可以幹活了
一般來說農村的墳地不會去倒騰,何況10多年的碑
那個年代更喜歡倒騰活人
不知生母更普遍了,俺們那兒好多領養的小孩都告訴是親生的
生母那麽早就去世了後母真心想當他自己生的不告訴也很正常啊
不然現在為什麽那麽多電視劇,知青年代的親子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