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狄公案簡介

來源: 出喝酒 2009-03-20 07:58:4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65 bytes)
【作家簡介】
  高羅佩,荷蘭人。本名羅伯特·漢斯·梵·古利克,曾在荷蘭駐中國大使館任職。自取中國名為“高羅佩”,字為“芝台”,號為“笑忘”。最終奠定了高羅佩世界漢學界泰鬥之尊的,應是他用英文創作的中國公案小說《狄公案》。這部巨著耗費了他15年之久,有洋洋140萬言之巨,包括 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這部小說不僅使高羅佩本人聲名遠播,而且使得中國的古代大法官狄仁傑“邁出了國門”,享譽全球,並被稱為“東方的福爾摩斯”。
  作為一個外國人,他為何如此癡迷於中國公案小說的創作呢?又為何癡迷於中國唐代名臣狄仁傑呢?原來他有一雙放眼全球的慧眼,更有一顆深愛中國的心。因為在清朝末年,英國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被譯成了中文,一時膾炙人口。當時普遍認為,這種偵探小說、這種破案如神的大法官隻能是英、美、德、法四國的“特產”,而落後的中國是不可能有這種傑作和這種人物的!不錯,高羅佩不是中國人,但他卻擁有常人難以企及的深厚的中國文化的底蘊,而且對14種語言的精通讓他同樣深入地了解世界。於是,他對全世界特別是西方國家說——“不”!經過仔細研究,他發現中國公案小說的問世遠遠早於西方的偵探小說,而且早了好幾百年。有些短篇甚至1000多年前就產生了。事實上,中國在宋朝就有了《棠陰比事》,明朝就有了《龍圖公案》!不僅如此,他發現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是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還是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抑或是破案的能力,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所謂的西洋大偵探來,毫不遜色,甚至要高明得多。但在西方,中國的公案傳奇卻屢遭誤傳和貶低,而中國占代法官的形象也常會受到歪曲和損害,這是很不公正的。高羅佩對此深為不平,他飽含深情地寫道:“果爾,那中國曆代的循吏名公,豈不含冤於九泉之下?”於是,他決心用自己的筆,更是用自己的心來向全世界述說這個古老的國度上的一位偉大的大法官——狄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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