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過一次教會活動,華人教會。去的人裏有好多中國學生,他們去的目的好象主要是去認識些人,玩,還有分享教會免費的午餐,燒烤活動等。
我去的一次是去聽關於教育孩子的講座,其實去之前不知道是教會活動。去了才知道主要把宗教和家庭教育綜合一起。我也認真聽了一堂。不過好多人好象是去等中午飯的,他們都是教會的正式成員。
更使我不解的是,中午分飯的時候,分飯小組把一些麵條留給自己告訴大家沒有了,因為當時去了好多孩子,孩子們喜歡麵條,但是沒有得到。
以上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小事情,但是在一個互信友愛,兄弟姐妹相稱的集體是不是很不合適。
請問這些人是不是很多,他們是不是沒有達到一個基本的標準。
請用宗教觀點解答。
我是就事論事,不做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