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國國籍法第四條,父母都是中國國籍。在德國出生的小孩子也可能自動入德國國籍

本帖於 2010-08-25 09:31:4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德國國籍法第四條:
http://bundesrecht.juris.de/rustag/__4.html

另外,18到23歲自己決定國籍的先決條件是這時小孩小孩擁有
雙重國籍.

如果我們現在不能為孩子取得中國國籍,就不存在將來有選擇
一說.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