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國國籍法第四條,父母都是中國國籍。在德國出生的小孩子也可能自動入德國國籍

來源: 2009-05-09 02:24:5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德國國籍法第四條:
http://bundesrecht.juris.de/rustag/__4.html

另外,18到23歲自己決定國籍的先決條件是這時小孩小孩擁有
雙重國籍.

如果我們現在不能為孩子取得中國國籍,就不存在將來有選擇
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