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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轉世是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自從公元十三世紀藏傳佛教噶舉派首創活佛轉世以來,其他教派先後仿效。到新中國成立時,在信仰藏傳佛教的各民族各地區約有上千個活佛轉世係統,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活佛群。
佛是梵文Buddha的音譯“佛陀”的簡稱。梵文佛陀的本意是“覺者”“知者”。藏傳佛教早期把學佛有成悟得佛義又能引導他人覺悟的人稱為“上師”(喇嘛),進而認為他是轉生來到人間的佛,從而創立了尋找佛的化身,作為宗教和寺廟首領和法位傳承方式。所謂“佛的化身”,是指那些學佛修行有成就的人,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在死後投胎轉生為另一個肉體,重返人間,繼續普度眾生。
活佛轉世的理論依據
佛教教義和神學中有“佛有三身”說和靈魂不滅說。“三世”是指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有一位最高的佛為主宰;一切生靈都在六道輪回之中,循環往複,無始無終,猶如車輪之旋轉,佛的化身也不例外,但佛經過輪回仍然是佛。這本是佛教教義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可是在佛教其它支派的信仰實踐中並沒有活佛和活佛轉世,唯獨在藏傳佛教中成為法位傳承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成為藏傳佛教區別於其它派係的重要特征之一。
曆史的事實是,這種傳承方式創立和形成於“後宏期”藏傳佛教形成派別之後。當時各教派存在著爭奪信徒,擴大各自影響,爭奪勢力範圍的矛盾和爭鬥。為此,給轉世靈童披上一層佛的化身降世和靈魂不滅的神秘外衣,用以懾服人心,排除非議,又可依靠神力強化其統治。
活佛轉世的由來和發展
活佛轉世始於十三世紀前期。在此之前,藏傳佛教各派的繼承,有的是師徒衣缽相傳,如格魯派的前身噶當派;有的是父子家族世襲傳承,如薩迦派;還有少數選賢繼承,如噶丹赤巴,上下密院堪布。
到了明清兩代,由於中央政權對活佛的冊封,藏傳佛教各派竟相采取“活佛轉世”傳承,形成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