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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程序是:首先確定活佛轉世的方向,然後由寺院派出高僧分赴各地秘密尋訪靈童。確定候選靈童若幹,最後確定其中一個為轉世靈童,迎回寺廟,舉行坐床。
對轉世靈童的認定,在乾隆五十七年中央政權決定金瓶掣簽製度前,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抓鬮。如尋訪出幾個幼童,各方意見相持不下,難以確定時,即采用抓鬮法來確定。二、護法神漢作法降神指定。三、高僧占卜指定。四、世俗統治者指定。如第巴桑結嘉措指定的第六世達道嘛倉央嘉措等,但這些隻是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的特例。五、僧俗統治者共同商定。後兩種特例說明,活佛轉世神秘化或簡單化,都服從於統治者的需要。
活佛轉世的法製化及其意義
1792年製定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把用“金瓶掣簽”認定活佛轉世靈童列為第一條。規定:“關於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的靈童問題,依照藏人例俗,確認靈童必問於四大護法,這樣就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閹灣饒材岱鶼袂罷?餃隙ā假若找到靈童隻有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進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象父子一樣(應是“互為師徒”),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靈童的名字用漢、藏、滿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興隆和不使護法弄虛作弊。”
清朝中央製定的金瓶掣簽製度,是對藏傳佛教傳統的活佛轉世製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對當時和後世的藏族社會及藏傳佛教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首先,它在政治上進一步完善了傳統的活佛轉世製度,確立了中央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最高權威。清廷通過這一製度,取消了過去由護法神指定靈童真身的做法,代之以金瓶掣簽認定靈童真身,然後由駐藏大臣上報中央政府批準,從而消除了護法神“往往受人囑托,假托神言,任意妄指”的弊病;加強了中央政府對於轉世活佛這一關係西藏地方政教大權的重大宗教事務的管理,將確定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及各大呼圖克圖轉世靈童的權力,從少數人手轉到中央政府之手,使之公正,合理,合法,確立了中央政府在活佛轉世問題上的最高權威。
第二,從宗教上看,金瓶掣簽製度,理順了宗教內部的關係,將寫有數名靈童候選人名字及出身年月的簽牌,放進金瓶內,由駐藏大臣會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及各大呼圖克圖等在釋牟尼像前作出“神斷”,是完全符合宗教要求的,也是較為公允的。因而受到所有虔誠信仰釋迦牟尼的宗教界、上層貴族和廣大群眾的擁護。第三、從社會效果看,金瓶掣簽製度實施以後,基本上沒有再因轉世靈童而引起大的糾紛,避免了曆史上各教派內部為爭奪轉世靈童的矛盾和鬥爭,從而促進了藏族社會的相對穩定。經過百餘年的實踐,證明它是符合西藏情況的。
注:呼圖克圖:蒙古語。“呼圖克”意為壽,“圖”意為“有”,合稱“有壽的人”,亦即“長生不老”之意。清朝中央政府授予藏族和蒙古族地區喇嘛大活佛的封號。凡屬這一級的活佛,均載於“理藩院”冊籍,每代轉世必經中央政府予以承認和加封。乾隆以後,轉世須經清廷主持的金瓶掣簽確定。他們都是僅次於達賴、班禪的大封建領主。西藏的大呼圖克圖有些具有出任地方政府攝政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