詬病和將人投入大牢是兩回事。不要偷換概念。前者充其量是言論自由的低級表現,

回答: 劉曉波的事法壇連提都懶的提abcfrance2010-01-21 23:38:41

後者就屬於刑法的領域。伏爾泰不說了嗎,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我等懶人,好不容易打兩字,還受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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