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第55章 含德章

來源: 吳明子 2010-09-21 12:08:0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013 bytes)
      恭聞天地有自然之道,而運化無為;赤子有自然之德,而含蓄其妙。是故人,心不可不安閑;性不可不寂靜;氣不可不衡和;神不可不泰定。倘若不然,德性不全,神氣不和,命根不固,生死關難逃。喪生之害必有!

       若能隨物順理,因事致宜;可喜而喜,喜不失聲;可怒而怒,怒不失色;含德之妙,可同天地,可比赤子!又安有困辱之事,橫惡之害,加我之身乎?經言正明此義。

       此章經旨,引赤子為喻,正欲人了悟含德之妙義。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含者,藏蓄而不露。厚者,純全而不薄。心中空淨無物,謂之赤子。人之天德,無論賢愚貴賤,各各具足,但可保固存養。若以人欲於壞,此德便失,不能入道。即如人之有愛,義之有別,禮之有敬,智之有知。皆是本來含藏,因感而達用者也。

       人果能全其天命之性,動靜往來,隨物順理;神聽言動,涵養柔和;則妙性之性,無時不虛。靜天德之德,無日不昭明!

       純純然,人欲之私自盡;渾渾然,事物之理自明。養到純熟地位,天地之大,皆在涵養之中;萬物之多,不出性分之外。身心內外,家國天下,無處不是此含德之妙!即是赤子。元氣純粹,元神寂靜;不知不識,神氣相抱;無為無作,含蓄極厚。故曰:含德之厚,比於赤子。


毒蟲不螫shi,猛獸不據,攫jue鳥不博。

       毒蟲者,蜂蠆chai等類也。猛獸者,虎狼等類也。攫鳥者,鷹鵬等類也。赤子原無傷物之心,物自不能傷於赤子。毒者,不得用其螫;猛者,不得用其據;攫者,不得用其博。此正是:赤子內忘於心,外忘於形,與物相忘之妙處。與物既相忘,所以物不能加害也。故曰: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博。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zui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sha),和之至也。

       握固者,手握之固。牝牡者,男女也。脧作者,舉動也。嗄者,氣逆而啞也。赤子無心,不但與物相忘,物不能加害,且其骨弱筋柔不知把物,常握而自固;不知交合,常無欲而自作;不有思慮,常哭叫而不嗄。倘若有心而握固,有心而脧作,有心而哭叫,其神必亂;其氣必敗;其精必耗。豈能有如是之妙乎?所以終日握固而不開;終日脧作而不敗;終日哭叫而不嗄。此正是精氣至純,精氣至和,所使而然也。故曰: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

       人若能如赤子,全太和之氣,入無心之妙,則大道備於吾,天地歸於吾。我之元神,自然凝寂;我之元氣,自然衝虛;無為自然應驗,未嚐不與赤子同然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心領神會,謂之知。和者,太和之氣也。在天地,為陰陽之正氣;在人身,即是穀神之元氣。身中之造化,由此氣而生;性命之根基,由此氣而立。純純全全,至柔至順,謂之和。常者,無欲無為,不變不易,性命堅固,謂之常。明者,性體虛靈,日日內照,謂之明。

       修行人,果能心不攝於邪思,意不入於妄見;守其真一之元機,養我柔和之正氣;一刻工夫,可得天長地久之理;半晌時候,可入不壞不滅之門。到此天地,雖世運變遷,我之性命與道常存。故曰:知和曰常。古語雲:借問如何是我身,不離精氣與元神。我今說破真常理,一粒玄珠是嫡親。觀此知和曰常之妙義,悉在其中矣!

       既知和,真常之道既得。則我之性,自然如秋月之明;我之心,自然如寒潭之靜。性定情忘,真人出現。心上一物不有,性中一法不立。定中之境界,靜裏之乾坤,一一分明。此便是知常曰明之妙義也。故曰:知常曰明。


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

       常人以貪愛衣食求富厚,謂之益生。修道人,妄行運氣,服金石,亦謂之益生。氣之自外來者,謂之祥氣。益生之人,雖雲日得其祥,但外來之祥氣,焉能益生於性命乎?以心誌驅役其氣,而使之者,非真陰真陽之真氣。其氣不中和,不柔順,是謂自強之氣,不與真水真火變化同然。二者,皆非含德自然之妙。若或益之使之,反為害身之禍胎,萬不能比於赤子性命之根源;若非無始未始之元神,終不能了性命雙修之大事;若非天元地元之元氣,終不能得骨弱筋柔之和氣。是以知元神者,神於未有乾坤之始;元精者,生於父母未生之前。神有自然之神通,精有自然之運化。何用益之乎?何用使之乎!倘若不然,氣行而心動,心動而神離,神離而精耗。虎走龍飛,金木必不能交並;陰陽間隔,水火必不能既濟。太上惟恐後世溺於此害,故直指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以救學人之妄也!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此三句,又是破其益生使氣之妄,教人致虛守柔之義。致虛守柔者,至道之妙也。益生使氣者,有為之妄也。天地間,惟道獨立而不改,惟道周行而不殆。倘若不行正道,信從邪法,以外來之祥氣益生,以有為之邪氣使氣,皆是失其含德,不知柔和,非自然之道。豈能常久乎?如物之既壯,未有不老之理;物之既老,未有不死之事。此等益生,此等使氣,是謂不道。修行之人,急當速己,而不可為也。故曰: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此章經義,自含德至知和,總是教人致虛並柔。大道真常,總是虛靜,總是柔和,所以常存而不改。人能依而行之,道未有不成,德未有不厚,性命未有不常者。身中之和氣,自然運化;性裏之真常,自然固存。奚用益生使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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