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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祈竹仁寶哲
前麵已經說過,三毒等煩惱及業力是令眾生不斷地在六道苦海中生死流轉的原因。這也就是說,輪回的原因及苦的來源便是煩惱及業力。如果我們想滅苦,單單抱怨是沒作用的,我們必須把苦的根源連根拔起,所以我們有必要了解煩惱與業力的運作。
在煩惱與業力二者之間,造成我們不斷輪回的主要原因是煩惱。什麽是煩惱呢?它們是各種令我們內心不安及狂妄起伏的元素,例如貪念、瞋恨、愚癡這三毒等等。假設我們隻有過往曾積作之業,但卻沒有生起我執等煩惱,單單業力是不可能令我們再次投生的,這就像是一顆沒有水份的種子,無法發芽生長。反過來說,如果你過往並未作任何業,但隻要你一天還未斷除煩惱,你便會因煩惱的驅使而即刻開始種業,從而湊足了輪回、受生、受苦的因緣。
三毒分說
煩惱的種類可說是數也數不盡,我們今天主要是把它們歸納為貪、瞋、癡這三毒念來講說。這三種心態是一切煩惱的根源。
貪
三毒中之“貪”是指貪戀可愛的事物。當我們見到一位美麗的異性時,便會想:“啊!我要和這個人在一起!”同樣地,我們對財產、名利、飲食等等都會生起貪欲。又如垃圾堆中的蒼蠅,它們飛來飛去,在垃圾堆中穿插,這也是因為它們的貪欲。
大家可以幻想一下:我們本來是心境平靜地逛街的,然後我們的眼角不經意地瞄到了店鋪展示窗中的一件飾物,覺得它實在漂亮。我們忘記了逛街的動機,駐足在店前凝望這件小東西。有些人可能會不加思索馬上把它買下來。另一些人則可能沒有錢,便隻好回家去了。沒買下它的人回家後,可能不思茶飯,心中想這小東西的美麗,不能自已,甚至在夢中也想著要得到它。買了這東西的人,會把它帶在身上展示,看完又再看,彷佛怕它會逃走似的!這便是貪欲了。
我們的貪欲是無窮盡的。我們喜歡看漂亮的東西、聽悅耳的音樂、嗅好聞的味道、吃可口的食品、穿柔軟的衣物……總之我們希求各種外界的事物來滿足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及觸覺等等,而這些欲求是我們永遠不覺滿足的。不論我們已得到了多少,我們仍不斷渴求更多。就以金錢為例:你有一百元的時候便想得到一千元;在擁有一千元的時候,你又想要一萬元。即使是世上最富有的人,仍然不覺滿足,他仍然不會停止追求更多的財富。正因為這種無止境的貪欲,我們便造作各種的業,種下了種種不同的業因,所以便不斷地在受業果之報、不斷地在輪回。我們每天看新聞時,天天都聽到有人偷錢或搶劫,這便是貪欲所驅使這些人,把欲望付諸行動而作之業了。又如淫邪等事,往往也因為滿足貪欲才會發生的。即使我們不談罪犯等例證,反觀自己,我們何妨不是因為要滿足貪欲而天天在作各種業因呢?我們在肚子餓時走進餐廳,想著魚、蝦的美味可口,便在魚缸前用手指一下,叫侍應為我們烹殺一尾魚或幾十尾蝦,這便是因貪而作之殺業了!我們又往往在工作上,因為自己之利益而常常妄語,這也是因貪而作之不善語業!
在各種煩惱中,貪念是較為難克服的。其它的煩惱好比衣服上的塵埃,揚一揚可以把它們去除;但貪念卻好比滲透入布料衣物上的汙漬,不易被除掉。正由於貪欲,眾生便被綁在六道輪回之中,不易生起脫離六道之心。當然,我們受困六道之中的原因還包括了其它的各種煩惱及業,但貪欲的確是其中一個比較主要的原因。
瞋
當別人做了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事,或說了一些不中聽的話時,我們便會生氣,這便是“瞋”了。瞋恨的對象可以是有生命的,但也可以是死物。
在我們的瞋恨心生出來時,心中便會煩燥不安,不能自已,甚至要把被恨的對象殺死才滿足。世上的戰爭及打鬥,有一部份因貪欲而引致,也有相當大部份便是因為瞋恨心而引發的。由此可見,這種心態既令自己不快樂,而且對其他生命也隻會帶來傷害,而不會帶來利益。仇恨不單隻傷害別人,同時也傷害到自己。在發怒時,我們不快樂,也常常會作出不理智的決定、說出不應說的話、做出會令我們事後後悔不已的事,甚至做出殺生等嚴重罪行。在生起瞋恨心時,人就像瘋了似的,有時人甚至會殺害自己的慈父和慈母!這種毒念,是導致世上千千萬萬生靈被殺害及在戰爭中失去性命的原因,也是家庭不和及自己不快樂的原因,更是能導致我們造作重罪而墮三惡道的原因。所以說,瞋恨心是我們內心中的“敵人”。
在各種煩惱中,仇恨是最能導致我們於未來墮於三惡道之中的一種。我們修行所作之功德,即使是如山那麽大,也會被短短一剎那冒出的瞋恨心燒毀。
癡
“癡”是指“無明愚癡”,亦即對事物的實際客觀情況不了解的意思。在藏文中,“癡”的原字是 marigpa;rigpa的意思是“明知”,ma是“不”的意思,marigpa便是“不明知”之意。癡就似是失明的病態,令我們看不到一切事物的真正情況。由於我們的愚癡,我們不明白業力及因果,才會造作種種令我們在六道輪回中不斷受苦的業因。正因為我們不明白及不信因果,我們才會做出種種如殺生、偷盜、妄語等的惡業,令自己在死後墮於三惡道之中受苦。同時,由於我們誤執“我”為實有,認為“我”是一個單獨存在而有自性的個體,我們才被困於六道之中不斷經曆生生死死的循環。故此,在各種煩惱之中,癡是最根本的煩惱,也是貪、瞋與其它一切煩惱的根源。
三毒總說
以上所說的三毒,並不是單獨運作的。衲在此舉一個例子:你很喜歡一件東西,這便是貪欲;在你千方百計嚐試而仍不能得到它時,你便生起了怨恨心,這便是瞋念。由此可見,貪欲可以延伸為瞋恨。如此類推,我們可知這三種心態是互相串連的。但我們也可以說,貪及瞋源出於癡。
我們的心中恒常地被這三毒充斥。它們不斷在我們的心中流轉交替起伏,驅使我們去做種種的業。譬如說:我們因為貪食,便殺海鮮而吃,作出了殺生之業;我們也可以因為痛恨一個人,而最後把瞋恨付諸行動,把他殺死了,這便是由瞋而作殺業的例子。在我們作出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及惡口等等業以後,這些業因並不會隨事件之完結而消失,反而會積集在心識之中,就像一顆種子一般,隻待外在的因緣引發結果。這些業因種子的力量還會不斷增長,譬如說你殺一條蟲,這殺蟲的業力會不斷增大,到了業因成熟而受報時,你所受的惡果就可能變得很大了。在我們的生命中,絕不會遇上我們在過去未曾作因而受報的情況,而曾作之因則必定會有一天結果。這因果的定律,並不是上天的安排,而隻是一種自然的定律。不論你信不信因果,這定律一樣在你的身上生效。如果我們殺害生命(哪怕隻是少至一條蟲的生命),在未來某一天因緣成熟時,便會墮於三惡道中,淪為畜生或餓鬼,或在地獄中受苦。同時,在未來因為其它分別曾作之善業而又再次生於人間時,我們也會生於戰亂及災難連連之地,又或遇到被人殺害之果報等。
總而言之,由於貪、瞋、癡等煩惱的驅使,眾生才做出種種業,導致自己不斷地受業報、不斷地生死輪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