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上平等正覺,無有高下。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

來源: 劉軍神 2010-07-08 07:42:5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2 bytes)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各種宗教是平等的,因緣不同,不可互相攻擊。宗教本質是一樣的,是一回事,這樣爭論無益。有可能有謗法之罪。

切忌,切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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