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於娜 北京報道
近日,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正式發布《關於開展“藥店等零售渠道銷量較大藥品價格”核查的通知》,明確將48個掛網價顯著高於零售渠道價格的藥品納入專項核查,打響全國“院內藥價高於院外”治理第一槍。
此次核查名單多為全國零售額靠前的常用藥、知名藥,《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在此次納入核查的48個品種中,價差範圍從1.3倍到5.2倍不等,涵蓋了呼吸類、心腦血管類、中成藥等多個治療領域,包括多款知名藥品的價差數據令人矚目,其中原研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院內院外渠道價差達5.2倍,山東宏濟堂、北京同仁堂產的安宮牛黃丸價差超4倍。
隨著國內零售藥店、線上購藥平台的快速發展,近年來,藥品零售市場價格戰日趨白熱化,但與之對應的是,部分藥品的醫療機構采購掛網價仍維持高位,院內外價差逐漸拉大。這不僅讓群眾在購藥時陷入“醫院價高、藥店價低”的選擇困惑,也造成了醫保基金的不合理消耗。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48個藥品目前全部尚未納入集采範圍。 此次價格核查雖然隻限吉林省內,但也引發醫藥行業廣泛關注,並釋放出2026年藥價治理思路已從集中采購向全渠道價格管理延伸的信號。
掛網價為何高得離譜
在此次吉林省公布的48個價差較大品種中,原研藥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的價差最為懸殊,官方數據明確顯示,該藥品1mg規格裝的醫療機構采購掛網價為388.11元,而藥店等零售渠道的眾數價僅為75元,價差高達5.2倍。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是治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呼吸係統疾病的常用藥,曾經年銷售額近60億元,屬於臨床需求量較大的重磅品種。其懸殊的院內外價差,不僅增加了患者的個人負擔,也造成了醫保基金的浪費。

(來源: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緊隨其後的是兩款知名中成藥安宮牛黃丸,分別由山東宏濟堂和北京同仁堂生產,安宮牛黃丸作為急救類中成藥,應用於中風、昏迷等急症救治,兩款安宮牛黃丸的核心成分均為“體外培育牛黃、人工麝香”。上述兩款藥品的院內外價差均突破4倍,成為中成藥品類價差問題的典型代表。
吉林省核查數據顯示,山東宏濟堂生產的安宮牛黃丸(3g/丸,1丸/盒),醫療機構采購掛網價為434.9元,零售渠道眾數價僅為99元,價差達4.4倍;北京同仁堂生產的同品種藥品( 3g/丸,1丸/盒),醫療機構采購掛網價為398元,零售渠道眾數價為98元,價差為4.1倍。
除了這三款價差最為突出的品種,此次核查名單中還有多款常用藥的價差也遠超合理範圍。其中,津藥達仁堂集團生產的300丸/盒規格速效救心丸,醫療機構采購掛網價為75.99元,零售渠道眾數價僅為20元,價差達3.8倍。暉致製藥生產的阿托伐他汀鈣片、阿斯利康生產的部分製劑品種,價差也均在2倍以上。此外,還有多個品種的價差接近3倍,涵蓋了抗生素、降壓藥、降糖藥等多個臨床常用品類,涉及多家知名製藥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查嚴格以“眾數價”為基準,明確要求藥品掛網價格不得高於零售渠道眾數價的1.3倍。所謂“眾數價”,是指剔除零售渠道中異常高價、異常低價後,出現頻率最高的藥品銷售價格,能夠真實地反映藥品的市場主流銷售水平,有效避免了個別藥店低價促銷、高價炒作等異常價格對核查結果的影響。在兼顧市場競爭的合理性同時,也劃定了價格監管的紅線。
對於價差問題,東北地區一家連鎖藥房的銷售經理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這一現象的出現並非偶然,零售市場競爭激烈,線上線下藥店為了吸引客源,經常開展各種促銷活動,導致零售價持續走低,而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要走招標掛網一套程序下來,價格調整周期較長。另外,部分藥企采取差異化定價策略,針對零售渠道和醫療機構采取不同的供貨價格,並且有些藥品本身未納入集中采購,最終出現院內外價差逐漸拉大。
此外,2024年5月國家醫保局啟動“上網店、查藥價、比數據、抓治理”專項行動後,網絡售藥平台的“即送價”被納入藥價監測範圍,也讓此前隱藏的院內外價差問題得到了更清晰的呈現。
全渠道藥價治理將至
吉林省此次開展的藥品掛網價格核查,並非孤立的地方行為,而是國家醫保局係統性治理舉措的信號。
近年來,我國藥品價格治理取得了顯著成效,集中采購讓多款藥品價格大幅下降,有效減輕了群眾負擔。但藥品價格體係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院內外價差過大就是其中之一。
去年12月國家醫保局價采中心下發了《關於藥店等零售渠道銷量較大藥品情況的函》,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通知中明確,此次核查工作正是嚴格依據該文件開展,這份文件雖未公開發布,但在醫藥行業內廣為流傳。

據核查通知,相關藥品生產企業需在2026年2月2日16時前,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藥械招采子係統,主動申請調整藥品掛網價格,將掛網價調整至零售渠道眾數價的1.3倍以內,實現價格合理回歸。對零售渠道“眾數價”有疑義的企業,可在同一時間節點前,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證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發送至指定郵箱進行申訴。
對於在規定時間內未主動調整價格、也未提交有效申訴材料的藥品,吉林省將按照相關規定,暫停其在線交易資格,保留原掛網價格信息,待企業將價格調整至合理範圍後,方可申請恢複掛網。
據悉,已有十餘家相關製藥企業提交了情況說明,部分企業表示將盡快評估價格調整方案,另有部分企業將價差歸因於“零售端促銷活動”,申請進一步核實相關價格數據,最終價格調整結果尚待官方公布。
醫健管理谘詢合夥人曹寧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吉林省此次打響的“第一槍”,預示著“院內藥價高於院外”的治理工作,將成為2026年全國藥價治理的重點任務之一。
實際上,此前已有部分省份率先探索藥價全渠道監管模式。2025年2月,浙江省就曾公布相關梳理結果,有一個品種藥品因高於互聯網售藥平台“即時送”價格1.3倍,未能獲得省級掛網資格。
2025年5月,醫藥大省廣東發布的掛網規則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申報價格高出當地藥店零售價和網上“即時達”價格1.3倍的,平台應及時督促企業調整掛網價格至合理水平;安徽、湖南、山西等省份也已陸續推出類似政策,深化掛網藥品量價比較監測,規範藥品定價行為。
曹寧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吉林省的舉措不僅能夠直接減輕群眾的購藥負擔、節約醫保基金,更能夠推動我國藥品定價體係的進一步完善,引導製藥企業樹立合理的定價理念,平衡院內院外兩個市場的價格體係。預計2026年上半年,將有更多省份陸續啟動相關核查工作,迎來藥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