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半導體上市公司蘇州固锝(002079)的一則消息引發了廣泛關注。公司實際控製人吳念博以0元的價格,將其持有的蘇州通博電子器材有限公司 68% 的股權,轉讓給兒子吳炆皜,實現了上市公司控製權代際交接。
同日晚間,新能源企業杉杉股份(600884)宣布,新任董事長一職由前董事局主席鄭永剛遺孀周婷接替,90後繼子退居副職,代際傳承暫落帷幕!這一公告恰似巨石墜湖,驚起千層浪,漣漪四散。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A 股可獲得數據中,4000多位董事長的平均年齡為55歲,50歲以上的董事長占了近八成。另據麥肯錫谘詢公司報告,中國百強家族企業創始人的平均年齡已接近60歲。25歲、27歲年輕企業家接任董事長的新聞亦如雨後春筍,屢見不鮮。
見微知著,企業代際傳承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代際傳承,不僅關涉企業發展,還關乎投資者利益,如何穩當妥帖?
一
上市公司代際傳承,同向不同命
公司股權的傳承,其種類無外乎法定繼承(被動繼承)和遺囑繼承(主動安排繼承)兩種。當企業創始人發生意外時——無論創始人是進監獄了,還是突發疾病,還是被謀殺了,隻要沒有遺囑(或者提前安排傳承計劃),那就隻能走向法定繼承的道路,但這往往難以真實完整地體現企業創始人的本來意誌。
如果企一代實控人提前主動安排繼承方案,則能減少爭端。
目前來看,主動形式包括培養繼承人進入公司治理層、轉讓股權、設立家族信托等模式。但傳承得好不好,家族資產會不會流失,主要考察繼承人是否對財富擁有控製權。
企業控製權交接是企業家財富傳承的重要載體,而股東所代表的股權是企業控製權的核心。
但與海外市場常見的職業經理人聘用機製並不同,A股民營上市公司在股權和經營權的兩權分離度並不高,更為常見的是實控人親自坐鎮,一手抓股權、一手抓經營。
據信公谘詢公司披露,A股民營上市公司中實控人擔任董事長的共有2600多家(以可獲得數據統計),占比達到77%以上;實控人擔任總經理的共有近1700家;實控人、董事長、總經理三者身份競合的近1300家。這一現象較為突出地體現了A股民營企業家偏好控股權與管理權相對集中,且在企業傳承過程中有所延續。
雖然近幾年,家族辦公室也已經成為一種潮流的傳承方式,頭部企業尤為如此。但大多數中大型公司,創始人往往還是認為,與其將家族的財富交給外人打理,還是不如交給自己的繼承人來得穩妥。因此,以參與、主導董事會決策形式實施控製的方式,配合以股權轉讓,算是比較常見傳承方式。例如新希望集團創始人劉永好之女劉暢,從基層崗位做起,逐步進入集團管理層,完成領導權交接;作為迪卡儂知名供應商的樂欣戶外,由公司創始人楊寶慶之女 LeiYang(加拿大籍)於2024 年 10 月正式成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執掌樂欣。
遺憾的是,現在市場上更多的是來不及妥善安排代際傳承,創始人就因去世或者入獄等因素,被迫離開企業的新聞。這一類突發式傳承的共同點較為明顯,因其沒有約定,一旦沒有家族主心骨,往往就會陷於法定繼承的漩渦,各方勢力甚至會鬧上法庭,針鋒相對,企業也因此震蕩不休。
2003年,海鑫鋼鐵創始人李海倉在辦公室被刺殺,最終依照家族最高威望的爺爺指定其年僅 22 歲且正在海外留學的孫子李兆會繼承股權,回國接管海鑫鋼鐵,用了11年時間把父親留給他的偌大家業敗光,自己也成了老賴。2015年,大亞聖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實控人陳興康,因意外摔倒經搶救無效逝世,兄弟間爆發控製權爭奪大戰。以及這幾天處於輿論風口浪尖的杉杉股份,也迎來了嫡子和繼母的奪權大戰。
蘇州固锝則以0元超低成本股轉完成接力,似乎和普遍使用的以主導參與治理層決策的傳承方式略有不同?其次,從操作層麵而言,稅務法規對於低價轉讓股權之舉,常抱以執法如山之態,嚴格追繳稅款。蘇州固锝0元轉股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確實安全可靠、高枕無憂?
二
0元轉股易?千鈞擔當沉!
0 元轉股,看似簡單的股權轉讓操作,一直是實務界的熱點問題之一。由於0元交易價給合同效力帶來的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銷等問題,容易引發糾紛,常見於逃避債務、企業合作經營的利益讓渡等情景,導致0元轉股的情形少之又少。但如能恰當運用0元轉股,可以大幅降低稅收負擔,減輕現金流壓力,對企業經營發展而言未嚐不好。反之,可能導致錯誤適用法規、引起額外的違法成本和滯納金負擔,甚至聲譽損失。
根據相關稅務法規,股權轉讓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稅種。股權轉讓所得稅計算原理即(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稅率。但在0元轉股的情況下,由於股權轉讓價為0元,因此沒有產生直接的轉讓所得,甚至轉讓所得可能為負數。直觀來看似乎0元轉股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款。同理,由於轉讓價格為0元,印花稅也為0元。
然而,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第六款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也就是說,如果稅務機關認為0元轉股是一種避稅行為,那麽可能會根據公允價值對轉讓所得或者應納稅額直接進行核定,並要求轉讓方按照核定後的所得繳納相應的稅款。
那麽蘇州固锝的0元轉股是否合理合規,具備正當理由呢?
企業稅務處理離不開中觀視角的財務分析。蘇州固锝近三年在總資產、淨資產、收入三大財務指標上呈現逐年遞增趨勢,表現良好;但於2023年在淨利潤指標上大幅降低業績表現,原因在於與非流動金融資產相關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形成了大額投資性損失,與日常經營性活動沒有直接關聯。總體而言,蘇州固锝是一家資產基底厚實、具備良好可持續增長能力的公司。股權轉讓價格往往體現公司淨資產的價值,如果以2023年淨資產29.33億和注冊資本8.08億為計稅基礎,計算可得個人所得稅約為2.9億元。如此一家運轉良好的公司以低至0元的價格轉股,立省所得稅2.9億元,印花稅也不用交,稅務機關不覺得蹊蹺嗎?
蘇州固锝近三年主要財務數據
稅收中性的體現——稅務法規的製定當然會考慮對稅收的強製性與促進經濟發展、活躍市場交易、降低交易成本之間的平衡。在低價股權轉讓正當理由的判斷過程中,規定如下: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具合理性的偏低交易價格主要是指以下情形:……;(三)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換言之,公司實際控製人吳念博將其持有的蘇州通博電子(蘇州固锝的母公司)68% 的股權轉讓給其子吳炆皜,符合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將股權轉讓給子女,屬於雖以偏低價格轉股但具備合理性的正當情形。
稅務疑問得以解釋,但0元轉股在法律層麵仍然存在一定風險和問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國有股權的轉讓存在限製,在價格方麵尤甚,規定其必須履行資產評估程序。然而,對於非國有股權的轉讓,所受限製相對較少。股權轉讓這一行為,本質上是公司股東對自身所享財產權利的處置。隻要該行為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體現,同時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也未損害國家、公司、其他股東以及債權人的相關利益,那麽低價或是0元轉讓股權,通常不會導致合同無效。
甚至,0元股權轉讓合同可能被認定為贈予合同。結合吳炆皜於2020年9月起在蘇州固锝擔任董事長來看,其已擔任公司董事長超過4年。股權贈與更像是吳念博對兒子4年來執掌公司的認可,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更像是必須要完成上市公司監管規則和公司法規定的的一種形式,0元轉股的標誌意義大於股權變動本身的法律作用。
傳承交接,從來不是一瞬。
三
“退位讓母”, 百億公司爭奪戰終章?
同日,“百億股權大戰”持續一年有餘的杉杉股份,終於在傳承大考第一卷中收官落幕,由原董事局主席鄭永剛配偶周婷接替鄭永剛原配之子鄭駒。甚至有網友感歎,杉杉股份奪權大戰的反轉刺激,似乎讓自己又看了一遍港劇《溏心風暴》。
2023年2月,杉杉品牌創始人、杉杉控股董事局主席鄭永剛因突發心髒疾病救治無效去世,享年65歲。
一個多月後,杉杉股份匆忙舉辦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選舉鄭永剛原配之子鄭駒為董事長。而鄭永剛遺孀周婷不服,主張自己是鄭永剛的現任配偶及3名親生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基於繼承關係,她應當成為杉杉股份的實際控製人,由此拉開控製權爭奪序幕,並引起上交所的關注。
至2024年11月18日晚,杉杉股份發布公告稱鄭駒因工作原因請辭公司董事長職務,公司董事會選舉周婷為新任董事長。
周婷也在杉杉通官方公眾號上發布了《致全體杉杉同仁的一封信》,表明已與鄭駒同學完成了工作交接,並表示母子二人將團結一致、帶領杉杉奮力前行。“同學”稱呼引發市場無限聯想,有人揣測體麵的公告背後,是帶有敲打意味的措辭,是長輩對晚輩的稱呼,也有人認為這是全家人和諧向前看、共創未來的親密稱呼。
鄭駒方麵也大氣表態,此次調整旨在為公司發展匯聚起強勁有力的力量,以高效解決問題、化解困難,他會全力配合。
二人關係上雖說是長輩與晚輩,但年齡相差也就9歲。資料顯示,鄭駒1991年出生,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金融EMBA在讀,從英國本科畢業後就進入“杉杉係”工作,工作經曆深厚。周婷則為1982年出生,浙江大學和長江商學院EMBA雙碩士學位,曾任上海市青聯委員、浙江衛視、東方衛視新聞部記者、主播,第一財經集團電視新聞部記者、主播、《兩會笛聲》係列製片人。兩人旗鼓相當,短期而言大家當修生養息,共創家業,但未來杉杉股份傳承大考是否有第二卷、第三卷,長遠來看恐難有定論,巨大的股權財富又豈會輕易拱手相讓?
四
代際傳承的迥異軌跡與省思
觀察杉杉股份和蘇州固锝,不難發現,吳炆皜早年於日本阿爾派株式會社先行共通部擔任項目經理,於2016年起擔任蘇州固锝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等職位,於2020年9月起在蘇州固锝開始擔任董事長,身後雖依然有其父吳念博坐鎮,但傳承安排早,交接平穩,擔任董事長一職至今已逾4年,然後才取得公司股份控製權。
鄭駒自畢業後加入杉杉集團,於2015年起擔任杉杉控股要職。但上市主體杉杉股份65歲的前董事長因病突然去世,代際傳承安排措手不及,鄭駒在其父執掌上市主體杉杉股份期間,一直以來擔任過的最高職位僅為總經理(總裁),並無真正的一把手經驗。
當然,杉杉股份內部的傳承細節外人無從細究。從周婷的主張來看,如果沒有提前約定的傳承安排(鄭永剛意外離世前未留下遺囑),則按照法定方式依法承繼前董事長的股權(控製權)是完全正當的。隻不過,傳承過程若是崎嶇坎坷,受損震蕩的必然還是公司。
財務報告顯示,鄭駒任期內杉杉股份暴露出業績下滑及違規問題:2023 年,杉杉股份的營收約為 190.70 億元,同比下降 12.13%;淨利潤約為 7.65 億元,同比下降 71.56%。2024 年前三季度,營收約為 132.84 億元,同比下降 9.69%;淨利潤約為 2321 萬元,同比下降 98.07%。
此外,經寧波監管局查明,杉杉股份及其控股股東杉杉控股存在違規行為,包括杉杉控股占用杉杉股份資金未及時披露以及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對外披露等,鄭駒等人因此受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通報批評。自鄭駒去年3月正式接任董事長以來,直到最近“退位讓母”,杉杉股份的市值已從約390億元下降至如今的200億元左右,蒸發的190億市值無疑是對杉杉股份前途擔憂的“直觀表態”。
引起廣泛討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企業代際傳承的傳統概念大致等同於 “父傳子、子傳孫”的固有思維模式中,是否過於狹隘?職業經理人傳承或其他親屬傳承,若能按照資本規則、契約精神,是否也有其正麵積極作用而無需受到輿論的強烈抨擊?這將是企業代際傳承議題和社會觀念演化下,一個亟須解答的問題。
企業代際傳承,從來不是一瞬。雖然杉杉控股原董事局主席猝然離世,是導致代際傳承爭端的直接導火索,但傳承安排本就是應對不時之需的工具。老一輩企業家逐漸退居幕後,年輕一代還需盡快接過接力棒,實現基業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