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口”和“生育”的話題正得到越來越多的討論。
10月17日,來自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的消息稱,中國人口與家庭發展狀況抽樣調查進入組織實施階段,本次調查將聚焦影響群眾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的主要因素,了解家庭在生育養育方麵的現實困難和需求,全麵分析“不想生、不敢生”原因,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勵措施、有效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促進生育政策落地見效提供科學依據。
10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係 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幹措施》,從四個方麵提出13項任務安排,對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係,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和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做出部署。
育齡群體的婚育觀念有什麽新變化?他們最關心的婚育問題是什麽?部分地區已經實施的促進生育政策奏效嗎?近期,多地相繼公布了新一輪生育意願調查報告,從中可探尋這些問題的部分答案。
寧波調研:57%受訪者希望在26歲到30歲之間結婚
例如,微信公眾號“寧波女性”11月1日刊文介紹,為更好服務寧波地區的育齡群體,今年9月,在寧波市婦女聯合會指導下,寧波市婦女活動中心發起2024年寧波市育齡群體婚育觀念調研活動,關注他們麵臨的現實困難和需求,以期提供“寧波婚育樣本”。
據《寧波晚報》相關報道,調研中,對“理想結婚年齡”的問題,57%受訪者希望在26歲到30歲之間結婚,然而,實際上,在這一理想年齡範圍內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數與期望值存在較大差距。另外,32%的人傾向在31歲到35歲結婚,明確選擇一個相對較晚的結婚時間。
進一步分析發現,在這些希望30歲以後結婚的人群中,69%的人認為“晚婚”的主要原因是結婚對象難找。此外大約30%的人認為,價值觀的變化、個人的發展、心理準備不足、經濟壓力等因素也是推遲他們結婚的重要原因。這些因素可能包括職業規劃、教育進修、個人興趣愛好以及對未來的不確定性等,這些都可能影響一個人在何時選擇結婚的決定。
育齡人群對婚姻的看法呈現兩極分化趨勢。有超六成的受訪者認為婚姻不是人生必選項,也有超三成的人堅定地認為婚姻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還有3%的受訪者則明確表示拒絕進入婚姻。結婚的目的趨向多樣化,超六成的受訪者認為結婚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組建家庭,更是為了獲得精神慰藉和支持。他們希望通過婚姻找到一個能相互依靠、分享生活的人,以此應對各種挑戰和壓力。
此外,還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結婚是為了鞏固和加深彼此之間的愛情,或者實現經濟互助,共同承擔生活開支,提高生活質量。生育後代和社會認可在結婚目的中的排名相對較低。社會認可和外界的看法逐漸失去了其在婚姻決策中的重要性。
據《寧波晚報》報道,調研發現,大多數受訪者對生育持開放態度。63%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可以接受生育,但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性生育。28%的受訪者堅定認為生育是必須的。不生育的受訪者占10%。這表明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中,選擇不生育的人群相對較少。
在必須生育和可以生育的樣本中,38%受訪者計劃隻生育一個孩子,22%受訪者願意生二孩,選擇三孩和多多益善的人占3%,此外,還有37%的人表示順其自然。75%的人認為生男生女都一樣,甚至希望生女孩的人數超過男孩。
有生育意願的受訪者中,67%的人希望父母雙方能夠共同承擔起養育幼兒的責任。因為養育孩子不僅僅是母親的責任,父親也應該積極參與其中,共同分擔育兒的重擔,建立起更加親密的親子關係。另外,有21%的受訪者則希望長輩能參與到撫養過程中。長輩擁有豐富的經驗和智慧,能夠為年輕父母提供寶貴的建議和支持,更好應對育兒中的各種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調研發現絕大部分有生育意願的群體,對於未來孩子的成長和教育等方麵較“迷茫”。僅有8%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已經製定了詳細的生育計劃,並且在經濟方麵也做好了充分的準備,以確保為孩子的成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針對育齡群體開設相關的育兒或家長素養提升課程尤為迫切,通過係統學習,育齡群體可以更好理解孩子的成長需求,掌握科學的育兒方法,為孩子創造一個充滿愛與支持的成長環境。
綿陽統計:女性生育二孩、三孩意願低於男性
出生率的降低、出生人口的減少與適齡人口生育意願改變有關,當前四川綿陽適齡人口的生育意願如何?
今年8月初,《四川省情》雜誌刊發了綿陽市統計局方麵撰寫的《綿陽適齡人口生育意願調查報告》。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生育一孩、二孩的意願較低;八成以上受訪者認為生育養育成本高經濟負擔重是影響生育意願的首要原因;受訪者對發放生育津貼育兒補貼有較高期盼。
受訪者的生育意願中,生育一孩的意願最高,占46.2%,生育二孩的意願為40.3%,生育意願在三個及以上的僅占2.9%,不打算生育的占10.6%。從性別上看,女性生育一孩的意願為47.3%,略高於男性,但生育二孩、三孩的意願低於男性。從居住地看,城鎮生育一孩的意願高於農村,但生育二孩、三孩的意願低於農村。從受教育程度上看,受訪者受教育程度與生育一孩意願總體呈正相關,與生育二孩意願總體呈負相關,即學曆越高,生育一孩的意願越高,生育二孩的意願越低;需要注意的是受教育程度越高,不打算生育的占比也越高。
當調查問及影響生育意願的原因時,受訪者表示“生育養育成本高,經濟負擔重”的比例最為突出,為86.4%;其次是“生育津貼、假期、就業保障落實不到位”,為40.4%;表示“無人幫助帶孩子”的排第三位,為37.1%。
當問到生育孩子時受訪者與其配偶遭遇過哪些職場問題,有28.0%的受訪者表示遇到過“孕產期、哺乳期收入下降”,26.6%受訪者遇到過“生育後再找工作比較難”的困境。另有11.6%的受訪者認為“用人單位招聘歧視育齡女性”,8.9%的受訪者遇到過“因生育被單位辭退、調崗或勸退”。
綿陽市統計局報告還提到,調查中問及“希望獲得哪些生育政策或者福利”時,受訪者表示“給予生育津貼育兒補貼”的比例最高,為67.2%;希望“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供托管服務”的比例也較高,為56.0%;希望“提高生育保險享受待遇”“購買改善型住房給予優惠”“延長產假、配偶陪產假”的比例相近,分別為52.7%、52.5%、52.2%。
另外,47.2%的受訪者希望“設立女職工彈性工作機製,建立單位與個人自願協商的機製”,38.4%的受訪者希望能“發展0-3歲托育機構、完善托育管理方法”。
此次調查共獲取有效樣本2016個,共收集有關生育方麵的建議和訴求1801個,主要體現在福利、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麵。
例如,生育二孩、三孩給予生育獎勵或者生育津貼育兒補貼;適當延長女方生育假,特別是延長男方護理假;適當提高生育保險報銷比例;加大二孩、三孩家庭購房優惠獎勵力度;五是把試管嬰兒、不孕不育等此類特殊醫療費用納入醫保。
還有部分受訪者期盼,應設立專門機構並出台相應政策幫助育齡女性就業,加大女性生育後就業保障,解決生育後再就業的困難;保護女性權益,減輕女性育後回歸社會的心理壓力,依托社區開設女性育後就業心理輔導;根據用人單位女性生育情況,政府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政策補貼或者稅收優惠等相關措施;加強企業在生育保險的購買、報銷環節監督力度,保證產假期間的福利待遇正常發放。
竹山報告:補貼力度遠不及生育花費,對生育刺激不大
在甘肅酒泉,市人大常委會於今年5月對全市生育支持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
相關調研報告提到,酒泉市自2014年相繼實行“單獨二孩”“全麵二孩”和“三孩”政策以來,出生人口數量僅在2015年至2017年小幅上升外,其餘年份均呈持續下降態勢,給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巨大挑戰。
這篇報告總結道:目前,“70後”“80後”生育能量釋放結束,其餘有意願的“80後”已基本生育兩孩,考慮三孩的很少。問卷調查顯示,1284名受訪人群中有三孩生育意願的僅占5.3%,明確不打算生育三孩的占87.54%。作為當前生育主力的“90後”,以獨生子女居多,與“70後”“80後”相比,他們更加注重個人生活質量的提高和自身發展,延遲婚育、結婚不育、不婚不育等婚育觀念是製約生育水平提升的關鍵因素。
青年在婚育方麵麵臨諸多壓力,主要表現在“結不起婚、生不起娃”的經濟壓力,“工作加速、沒空帶娃”的時間壓力,不少獨生子女還麵臨“上有四老、下有N小”的撫養壓力。多生一個孩子從前隻是“多添一雙筷子”,而今則直接影響到家庭生活境況。在關於放棄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眾多因素調查中,生育養育成本高、經濟負擔重居首位,父母工作忙無人幫助帶孩子、女職工就業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因素分列二、三位。
此外,嬰幼兒托育服務有缺口待規範。目前,酒泉市0~3歲托育服務供給現約為每千人口托位數3.07,距省政府“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托位數達4.5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現有托育機構多為營利性質,主要采取備案製管理,缺乏工作規程、服務流程和內容的統一要求,各縣(市、區)托育服務機構不同程度存在水平參差不齊、經費保障不足、經營困難等現象。
酒泉市人大常委會還提到,問卷調查顯示,群眾在生育方麵最希望給予的支持中,增加產假育兒假、降低教育費用、提高生育津貼分別位居前三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實施以來,省內外多地紛紛出台了鼓勵生育的地方性政策,其中以直接“經濟刺激”為主的生育補貼、育兒補貼、購房補貼等較為普遍。通過橫向對比,調研組認為酒泉市現有生育支持政策協同性不夠,保障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澎湃新聞注意到,對於當前生育支持政策中存在的問題,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也在今年8月公布的調研報告中予以闡釋。
近五年來,竹山縣結婚人數逐年減少,每年減幅均高於全國均值。尤其是2023年,全國結婚人數有大幅回升,較上年度增加84.5萬對、增長12%以上,而當地縣依然下降了3.95%。同時,結婚對數持續下降,適婚單身人群不斷擴大。調研中選取兩個村做了統計分析,A村常住人口約920人,30到40歲戶籍人口283人、未婚60人,其中單身男性54人、女性6人;B村常住人口約450人,30到40歲戶籍人口186人、未婚13人,其中單身男性9人、女性4人。村幹部普遍反映,農村“單身漢”越來越多,絕大部分都不可能結婚成家,更別說生兒育女。農村適婚單身男性群體與城鎮適婚單身女性群體,形成了婚戀市場中不可調和的結構性矛盾。
“十三五”以來,竹山縣出生人口呈現持續下降態勢,2016到2023年出生人口由6306人降到2202人,下降了近三分之二。2022年竹山縣與全國同步首次出現人口自然負增長,而且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減量擴大,減幅也顯著高於全國水平。
“2016年實施的全麵兩孩政策對生育起到了短期激勵作用,2021年實施的三孩生育政策對刺激生育基本沒有效果,出生人口仍然快速下降。”竹山縣政協調研報告提到,預計到“十四五”末,全縣年出生人口將降至2000人以下,年死亡人口則達到3200人以上,人口負增長將不斷加劇。
調研報告“一口氣”列出了當地鼓勵生育政策存在的9類問題:
一是工作合力有待加強。各類文件雖然明確了各級政府和各個部門的職責和任務,但由於涉及麵太寬,現實中是都管又都管不到位。而且有些文件是指導性意見,沒有配套的評價考核製度和統籌協調機製,各地各部門合力推進的局麵難以形成。例如在落實托幼機構獎補過程中,由於全縣大部分公辦幼兒園在早期建設時沒有消防驗收合格證,托管0到3歲幼兒無法在衛健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因此在這些公辦幼兒園入托的幼兒就不能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托育補貼。
二是獎補資金兌付困難。根據政策要求“生育獎勵、育兒補貼、托育補助”三項,2024年預計需財政資金720萬元,未來兩年預計分別需要850萬元、900萬元,但目前配套資金來源不明確,兌現資金不到位。
三是購房獎補限製較多。房源匹配難,購房獎補房源集中在縣城或寶豐集鎮指定區域,很難匹配到農村地區生育家庭就近購房的需求。資格認定難,全縣符合獎補條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共有4954戶,已完成資格認定的隻有259戶(二孩家庭130戶、三孩家庭129戶)。房源兌現難,房源兌現速度慢,第一批納入獎補房源的82套房子僅有1套被一個二孩家庭購得。
四是托育服務存在缺口。目前,竹山縣0到3歲托育服務供給現約為每千人口托位數2.28,距省政府“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托位數達4.5的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現有托育機構多為營利性質,主要采取備案製管理,缺乏工作規程、服務流程和內容的統一要求,托育服務機構不同程度存在水平參差不齊、經費保障不足、經營困難等現象。
五是休假製度難以落地。生育假、陪產假的延長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導致企業落實政策不積極、不主動。女性職工長時間休產假、育兒假有職業中斷、職位變動、薪酬減少甚至失去崗位的風險,迫使其“自願”放棄或縮短產假及育兒假。
六是鼓勵力度相對較小。現階段鼓勵生育的政策措施數量少、力度小,與不斷攀升的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相比,激勵作用有限,實際效果不及預期。座談時有幾個年輕媽媽簡單算了一筆賬,從懷孕到孩子出生,僅孕檢和生產花費就達1.5到2萬元,奶粉每月約1500元,尿不濕、嬰兒紙巾等消耗品每月約500元。這些花費在農村已經是“剛性”支出,而此時他們的家庭總收入卻因產假或暫停工作而下降,補貼的力度遠不及生育花費,對其生育行為刺激力度不大。
七是政策宣傳覆蓋不全。由於政策落地難、兌現慢、力度相對小,相關部門和鄉鎮不願廣泛宣傳。在農村,村幹部隻麵向已孕人群采取“點對點”“一對一”開展宣傳,對未婚適齡人群宣傳不夠,不利於形成鼓勵生育的社會氛圍。
八是思想觀念存在掣肘。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婚育觀與國家鼓勵生育的政策取向出現較大反差,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鼓勵生育政策的落實效果。受中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影響“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等生育觀念已然成為80、90、00後等生育主力普遍的價值認同和實踐自覺。同時,年輕群體中個人主義觀念越來越強,年輕人更加追求自我滿足、自我價值實現,不願意過早被生育束縛,影響事業發展,更多傾向於晚生、少生,甚至不生。
從走訪情況看,絕大部分育齡婦女都能接受二孩,但如果頭孩是兒子選擇二孩會更為謹慎;生育三孩普遍都比較抗拒。此外,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尤其是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取得了實質性的進步,家庭養老逐漸向社會養老轉變,“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的觀念逐漸弱化,人們不約而同地規避“養兒啃老”“多子多負”的風險。
九是青年婚配困境突出。當前就業競爭激烈,加班多,工作壓力大,年輕人有的專注事業,沒時間戀愛、沒時間育兒、沒時間照顧家庭;有的安於現狀,社交少、欲望低、不婚不育。在經濟相對落後的農村,本地就業崗位少,青壯勞動力大多數選擇外出務工,既無法融入當地娶妻生子,回到家鄉也錯過最佳婚育年齡,在農村大齡單身男性群體普遍存在。
為此,竹山縣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呼籲,應加快建立落實鼓勵生育政策聯席會議製度,定期通報工作,統籌解決問題。鼓勵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圍繞鼓勵支持生育製定切實可行的小措施、小辦法;加大財政保障力度,提高生育津貼標準,確保津貼實際購買力,減輕家庭生育負擔,激發生育意願;調整獎補辦法,用更精準、更直接的方式調動年輕人的生育熱情,讓想生又不想生的中間人群進入生育隊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