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證監會發布了《2024年上半年證監會行政執法情況綜述》(以下簡稱“行政執法綜述”)。證監會突出“嚴”、立足“效”、著眼“準”、聚力“合”,突顯“長牙帶刺”的監管理念以及嚴監嚴管的執行力度。
據悉,上半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489件,作出處罰決定230餘件、同比增長約22%,懲處責任主體509人(家)次、同比增長約40%,市場禁入46人、同比增長約12%,合計罰沒款金額85億餘元、超過去年全年總和。
此外,證監會執法條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將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列為執法重點,共查辦相關案件192件、同比增長25%,共處罰責任主體283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3%,罰沒金額47億餘元、同比增長約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長238%。
南都·灣財社梳理發現,在這份行政執法綜述中,IPO企業、上市企業、中介機構、上市公司高管、行業從業人員、違法個人投資者等成為主要的打擊對象。
違法違規企業:
多家IPO企業、上市企業被點名
欺詐發行、 “帶病闖關”是證監會嚴懲的企業行為。對於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同樣一查到底。
具體來看,華道生物未獲注冊但發行申報材料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1150萬元;紅相股份以欺騙手段騙取再融資發行核準,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6,556萬元;思創醫惠在公開發行可轉債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被罰款9320萬元;還嚴厲查處恒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等案件。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是證監會嚴打的另一企業行為。
鵬博士通過操控資產減值計提節奏虛增利潤和資產的行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3400萬元;對華訊方舟形成資金閉環、業務閉環的智能自組網等業務穿透識別,認定無商業實質構成財務造假,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處以1910萬元罰款。
同時,證監會還嚴肅查處了中利集團、上實發展、華鐵股份、摩登大道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件,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開出高額罰單;對潯興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立案調查後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企業高管:
財產、資格雙重處罰
追究“關鍵少數”的職務責任和身份責任是證監會對於高管嚴打的重要方麵。
證監會對於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控股股東、實際控製人組織、指使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堅決“雙罰”。既追究前述“關鍵少數”因履行公司職務未勤勉盡責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也追究其作為實控人的組織、指使責任。
中利集團時任董事長、控股股東王柏興作為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人員和實際控製人存在組織、指使情形,分別予以處罰,合計罰款1500萬元,並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大股東違法減持同樣是證監會處罰的高頻項。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穩定和公平,證監會持續強化對股東減持行為的監管,從嚴懲處違規減持行為。
中核鈦白實際控製人王澤龍通過衍生品交易安排,實質參與中核鈦白非公開發行,並以市價融券賣出,提前鎖定與非公開發行股票折扣價之間的價差收益,變相規避限售期規定,證監會對其違反限製性規定轉讓股票及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合計罰沒1.33億元。
操縱股價、內幕交易同樣是證監會嚴打的重點。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製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製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成為嚴懲對象。
*ST金洲時任董事長朱要文勾結他人,利用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操縱自家公司股價,被罰沒1.15億元,並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數知科技時任董事長張誌勇利用職務之便獲取內幕信息交易本公司股票,挑戰法律底線,證監會對其予以“沒一罰六”,合計罰沒3500餘萬元,並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中介機構:
壓實“看門人”責任,嚴懲未勤勉盡責
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證監會對機構和責任個人進行“雙罰”,同時對嚴重失職失責違法主體堅決給予“資格罰”。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責任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未對異常跡象保持合理懷疑,審計證據獲取不充分,函證程序存在缺陷,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相關會計師均被依法處罰,合計罰沒610餘萬元。
證監會還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在上市公司年報審計中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當審計措施應對舞弊風險、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未勤勉盡責行為“沒一罰五”,並暫停其從事證券業務6個月,對3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罰款及相應年限市場禁入。
從業人員:
違規買票股票成打擊重點
嚴打從業人員的違法行為,有利於嚴肅市場紀律。
證監會對私募基金從業人員胡某麒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罰沒4800餘萬元,有力規範私募行業投資行為。
證監會還對長城證券公司時任副總裁韓飛違規買賣股票罰沒1.17億元,並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悉,在長城證券,韓飛曆任公司南寧民族大道證券營業部總經理、長城證券創新產品開發部副總經理、營銷管理總部副總經理、公司廣州天河北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南寧民族大道證券營業部臨時負責人、長城證券廣東分公司總經理、長城證券經紀業務總部總經理及長城證券副總裁等職務。
違法個人投資者: 操縱市場行為、內幕交易被嚴懲
操縱市場行為通過扭曲交易價格“騙取”廣大投資者“接盤”,實質是對不特定投資者的“欺詐”,遭到證監會嚴厲打擊。
張某實際控製99人名下109個證券賬戶,通過連續交易、對倒交易等手段影響“華英農業”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致使“華英農業”股價大幅偏離板塊綜合指數和行業指數,被罰沒2.66億元。
張某平共控製66個賬戶,通過連續交易、虛假申報、對倒交易等手段,在短時間內操縱11隻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誤導投資者跟進買入後快速賣出牟利,被罰沒8,340萬元。此外,張某操縱31隻LOF基金產品違法行為罰沒460餘萬元。
內幕交易行為通過提前獲取消息竊取本屬於廣大投資者的盈利機會,同樣是證監會 “出重拳”的懲戒對象。
吳某杭與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並控製5個賬戶內幕交易“通潤裝備”,被罰沒1.06億元。於某因工作原因知悉內幕信息,汪某政在內幕信息敏感期與於某等聯絡接觸,2人內幕交易“福日電子”被合計罰沒637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