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轉基因在美國也很糾結(圖)


 

老外吃不吃轉基因?

 

新民周刊2014年第5期

 

2004年10月有“農業諾貝爾”之稱的世界糧食獎授予中國水稻育種家袁隆平,以表彰他在雜交水稻育種方麵的巨大貢獻。9年之後,2013年的世界糧食獎頒給了在植物轉基因技術方麵的三位先驅,三位獲獎者在1983年幾乎同時研發出了世界上最早的轉基因植物,並在今後的三十年中,不斷發展和推進了轉基因技術。

轉基因食品已經在世界上很多國家成了環境和健康的熱門議題。它的出現,迅速地使大眾的思想和觀念分裂成了兩個陣營:讚同它的人認為科技的進步能顯著提高我們的生活水平,而批判它的人則認為科學的實踐已經走得太超前了。那麽,什麽是轉基因食品呢?

轉基因食品,就是通過基因工程技術將一種或幾種外源性基因轉移到某種特定的生物體中,並使其有效地表達出相應的產物(多肽或蛋白質),使其的性狀向人們所需要的目標轉變,從而形成可以直接食用,或者作為加工原料生產的食品。

轉基因食品對許多消費者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很多人對此缺少了解,對轉基因食品有一種恐懼感,對它的安全性有很多質疑。一些批判者認為,目前我們對基因改造的研究還不夠透徹。科學家們對基因調整後的結果並沒有十足的把握和精確的控製,這樣的基因改變會導致有毒物質的產生,或激發過敏現象。

更有一些消費者擔心轉基因食品的DNA與人體DNA發生重組,但事實上轉基因的DNA占植物原有DNA的比例非常低,而且,食物中的DNA很難突破人體的消化係統和循環係統的重重屏障,進入人體細胞並插到人的DNA中。

基因是一段DNA序列,通過載體導進宿主細胞,這段基因表達出蛋白質發揮功能,要麽抗旱要麽防蟲或者增加產量等。我們食用轉基因食品後,蛋白質跟DNA一起降解,蛋白質變成氨基酸被人體腸道細胞吸收,DNA(包括食物本身的和外源的)在小腸內被核酸酶、二酯酶、核苷酸酶完全水解為核苷酸、核苷、磷酸、核糖、堿基,而不以脫氧核苷酸形式吸收。人體內核苷酸有“從頭合成途徑”和利用遊離的堿基合成核苷酸的“補救途徑”。外源核酸不可能直接被人體細胞吸收利用,人體細胞中的核酸都是自己合成的。

一種動物或植物食品,不論是傳統的還是轉基因的,吃下去都會被消化、排泄,自身基因不受影響。因此,千百年來,人們吃了雞、牛、豬、羊,以及五穀、蔬菜、水果,並不會被“轉入”動物或植物的基因。

轉基因技術的發展是近20年的事,由於其蘊藏著巨大的價值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世界上第一種基因移植作物是一種含有抗生素藥類抗體的煙草,1983年得以培植出來。十多年之後,第一種市場化的基因食物才在美國出現,它就是可以延遲成熟的番茄作物。一直到1996年,由這種番茄食品製造的食物,才得以允許在超市出售。

西方國家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還沒有正式種植轉基因作物,到了1999年種植麵積已達4000萬公頃。全世界轉基因種子的銷售額在1995年僅為7500萬美元,而1998年已飆升至15億美元。

雖然各國目前已經試種的轉基因植物有上千種,可是獲得政府批準上市的品種還不到百分之一。這說明各國政府對此仍采取謹慎的態度,在技術層麵之外,還有生態健康和社會倫理等因素需要權衡。

將信將疑的歐洲

歐洲公眾對政府批準的食品新品種將信將疑,自從發生了瘋牛病、二英汙染事件後,公眾更是心有餘悸。

一項民意調查顯示,79%的英國公眾反對試種基因改良作物。這種擔憂已在總體上對轉基因產品在歐盟上市銷售產生重要影響。實際上,它們已造成政府暫停批準轉基因產品投放市場。一般說來,轉基因食品的上市銷售是廣泛立法的主題。自1990年代初期以來,已製定共同體法規。批準向環境釋放轉基因生物的程序是相當複雜的,並且基本上需要成員國與歐洲委員會之間取得一致意見。歐洲委員會認為,現有法規以及新的提案將為在歐盟繼續批準新的轉基因產品鋪平道路,並樹立消費者對轉基因產品的信心。

反對轉基因食品的人涉及各種利益集團,從綠色和平組織到農場主協會等,他們的反對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植物裏引入了具有抗除草劑或除蟲功能的基因後,它們所提供的食物對人體存有潛在危害。對這一點,支持派強調,迄今為止並沒有研究機構發現過轉基因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證據。

第二,轉基因技術有可能造成生物汙染。有的生物技術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對銷售給農民的轉基因種子作了“絕育”處理。印地安那大學生物係副教授瑪莎·克勞奇的研究表明,這種絕育基因有可能在無意中使其他作物也變成不育。

第三,過於快速地推廣轉基因植物可能影響農業和生態環境。推廣抗除草劑的轉基因作物可能助長農民過量使用除草劑,從而使一些非主要作物受到傷害甚至滅絕。很多發展中國家的農民一直把這類非主要作物當作補充食物或作為飼料。美國漁類和野生動物管理署已發現有74種植物品種受除草劑影響而瀕臨滅絕。

第四,有特殊功能的基因“流竄”到相近的野生植物品係中去,使之具有抗除草劑的能力而難以控製;或者使害蟲體內產生抵禦殺蟲劑的抗體。另外,有些小型生物吃了具殺蟲功能的轉基因植物可能滅絕。支持派則指出,農業生產本身是就一種有損環境的活動,傳統作物使用大量的農藥、殺蟲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反而可能大於轉基因作物。轉基因作物自身如果能夠具備抗蟲能力,農民可以減少噴灑農藥,最後反而可能更契合生態多樣性的維持,減小對現在的自然生態平衡的影響。

這類爭論在短時間內不易得出結論。關於轉基因作物的爭議應該說是一種正常現象。首先是新研發的品種本身還不完善,其對人體和環境的中長期影響尚待觀察,人們表示擔憂是有理由的。其次,總會有一些意識較為保守的人對新興科技產物難以習慣,拒絕接受。再有就是受貿易利益衝突的影響,一些國家政府和利益集團利用轉基因食品的不夠完善而大打貿易戰,使事情變得更複雜了。但科學前進的腳步不會因此而停頓。

積極謹慎的美國

在美國,轉基因品種在其第一和第二大作物——玉米和大豆中推廣的速度超過了以前任何的非轉基因品種。

據美國農業部統計,目前美國大約88%的玉米是和94%的大豆是轉基因品種。轉基因作物種植麵積的迅速增長說明了種子市場和農民對轉基因作物的認可。這主要是因為,目前的轉基因作物重要集中在降低農業耕作成本,提高作物抗性,也就是說,與種植傳統作物相比,種植轉基因作物雖然不一定顯著提高作物的單位麵積的產量,但是農民的投入降低了,作物抗蟲害和自然災害的能力提高了,這就從總體上增加了農民投資收益率。因此,轉基因作物在美國的推廣基本上沒有遇到什麽障礙,迅速占領了美國種子市場。

美國和加拿大的公眾對基因改良食物的接受程度比較高。市場上的一些加工食品如早餐麥片、軟飲料和啤酒等都已含有基因改良作物的成分。

盡管轉基因作物迅速得到了科學界和農民的認可,但是對於轉基因食品的消費者來說,很多人仍然心存疑慮。在美國,任何一種轉基因植物從種植到進入食品供應鏈,要經過2-3家聯邦政府部門的審查。美國農業部負責審查轉基因植物是否能在田間種植,美國環保署要對轉基因植物對農田環境和生態係統的影響做出評價,而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要對轉基因植物整體的毒性、致敏性以及營養物質含量是否產生了變化進行監管。

所有轉基因植物的評估結果都可以在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上查到。隻有通過了所有這些通過測試的轉基因植物才能被批準大規模種植,並進入食品供應鏈。一般來講,一個轉基因植物從研發到上市要經過大約13年的時間,平均耗費1.3億美元。其中又大約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時間用於的通過政府部門的審批,平均費用大約3500萬美元。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在評估某種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時依據的是“實質等同原則(substantial equivalence)”。在該原則下,如果轉基因植物在致敏性、營養成分、有毒物質等方麵與非轉基因的同類植物無差異,那麽它們應當被同等對待, 即如果非轉基因植物被認為是安全的,那麽轉基因植物也被認為是安全的。

目前,這個原則也是許多國家和機構判斷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依據,包括加拿大、日本、聯合國糧農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以及世界衛生組織。截止到2013年,美國FDA評估的148例以及日本的監管部門評估的189例轉基因植物全部符合“實質等同原則”,被認為和它們的非轉基因同類植物同等安全。

標注,讓美國人糾結

相對於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轉基因食品是否應該標注可能是美國人民目前爭論更多的話題。據美國農業部統計,目前美國超市中約70%的食品含有轉基因成分。截止到2013年,全美共有三個州,俄勒岡州,加利福尼亞州和華盛頓州,就是否標注轉基因食品舉行過全民公投。結果都是傾向於轉基因食品不需要標注。另一方麵,美國的另外兩個州,康涅狄格州和緬因州,在2013年先後通過了法案要求轉基因食品在超市中必須標注。

從民意調查結果來看,美國的主流民意似乎是支持轉基因標注的。大家的理由也非常簡單,那就是對所購買食品的知情權。

但是,如果上升到立法層麵,強製轉基因食品必須進行標注就沒有那麽簡單了。首先,對食品標誌的管理屬於美國FDA的管轄範圍。目前FAD對於已批準上市的轉基因食品按照“實質等同原則”進行管理。就是說,如果認為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那麽就應該在標注問題上與非轉基因食品同等對待。 如果強製標注,就會把這部分成本強加給轉基因食品生產廠家。這樣做對這些廠家是不公平的,涉嫌歧視轉基因食品以及違法美國現行法律。

實際上一些食品以及種業公司已經在準備對康涅狄格州和緬因州通過的強製標注法案提起訴訟。其次,美國食品標誌的原則是標誌應該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準確而且有價值的營養成分、致敏原或者有害成分等方麵的信息。

目前美國監管部門以及科學界的共識是,通過安全測評的轉基因食品在這些成分的組成上與同類非轉基因食品並無差別,隻是單純籠統地標注轉基因食品並不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有效信息,反而有可能誤導對轉基因不太了解的消費者。因此目前,FDA對有轉基因食品的立場仍是自願標注。FDA和USDA的網站上提供了所有已批準的轉基因植物及其食品安全的具體信息,來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轉基因技術還在飛速向前發展,更可控更精確的下一代轉基因技術已經在美國逐漸研發並應用起來。

實驗室裏的安全證據

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在科學界已經有了明確的共識。在2002至2012年的10年間,據一個意大利研究小組的統計已有約1783例轉基因植物安全性的研究,幾乎所有的研究都沒有發現轉基因植物對人體和動物造成損害。少數的幾篇轉基因有害的報道,都被發現實驗設計和結果分析存在重大缺陷,結果不能夠被重複和采信。

2012年9月年由法國人Gilles-Eric Séralini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對孟山都的一個抗除草劑轉基因玉米品種進行了2年的安全性評估。他們的主要結論是喂食了轉基因玉米的大鼠比喂食非轉基因玉米的大鼠更容易在成熟前死亡,而且腫瘤發生率高了20%到50%。

論文發表之後,由於反響強烈,法國科學院迅速成立了獨立的調查小組,對論文的實驗方法和實驗結論進行了評估。評估報告指出,該研究所采用的大鼠品種以及統計方法有嚴重缺陷,所以試驗結果並不可信。該論文也於2013年11月被雜誌撤稿。盡管如此,這篇論文還是被反轉人士作為最新證據,指控轉基因食品上市前沒有做過長期安全性檢測,堅信食用轉基因食品存在長期風險。

實際上在這篇論文之前,已經有至少12篇的研究論文對轉基因食品進行了90天到2年的動物試驗,12篇以上的研究對試驗動物進行了多代(2-5代)跟蹤。這些研究都表明轉基因食品和同類的非轉基因食品同等安全。

 

鏈接: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年5月9日實施。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估管理辦法》,2002年3月20日起實施,第一次將轉基因從低到高分為4個等級。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2002年3月20日起實施。

《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誌管理辦法》,2002年3月20日起實施,規定對轉基因產品實施標誌製度。第一批標誌管理的轉基因生物目錄是:大豆種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種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種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種子、番茄種子、鮮番茄、番茄醬。

《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2002年4月8日頒布,7月1日起實施。

《進出境轉基因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2004年6月12日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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