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疑烹食大白鯊”背後:舉報者臥底打探來源

來源: 極目新聞 2022-07-16 22:32:4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58 bytes)

四川一百萬粉絲網紅“提子”拍攝用鯊魚做美食的視頻,有科普博主稱這條鯊魚竟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也叫大白鯊),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極目新聞連續報道)。7月16日,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南充警方已帶“提子”到視頻拍攝地點進行調查。

另有微博博主“神話Q爆風”表示,自己是“網紅疑烹食瀕危大白鯊”的舉報者,並且他還和其他網友一起去“提子”的直播間臥底,準備從她那裏套出鯊魚的來源,找出背後產業鏈,可惜因為大量網友闖入直播間質問“提子”,未能成功。極目新聞記者還注意到,在2012年到2013年間,曾有媒體多次報道,青島街頭有攤販當街叫賣大白鯊。

臥底嚐試挖掘鯊魚產業鏈

7月16日下午,微博博主“神話Q爆風”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是“網紅疑烹食瀕危大白鯊”的舉報者。7月14日上午10時許,他所在一個科普自媒體粉絲群有人發了“提子”所發視頻的截圖,“神話Q爆風”就去找到“提子”的主頁瀏覽並保存視頻,根據那個視頻,鯊魚體重約100斤,體型略大於提子本人。他將視頻分享到群裏以後,根據視頻細節以及群友的反饋,確認是大白鯊。



(視頻截圖)

當天下午1時許,“神話Q爆風”舉報了這段視頻,半小時後平台反饋稱減少了視頻的推送,但視頻未被刪除。根據“提子”的ip屬地和視頻中的街景,大家判斷視頻是在四川南充拍攝的,群友們也向南充市漁政部門舉報了此事。

為了挖出鯊魚背後的供貨商,“神話Q爆風”和群友們計劃臥底“提子”的直播間,套出相關信息。他們一共6人裝成“提子”的粉絲,先是在視頻評論區留言表示想要購買鯊魚,但“提子”隻回複了評論區最頂端的兩條評論,他們疑似為直播間的榜一和榜二。

於是,6人又預定了14日晚7點半的直播。直播開始前,“神話Q爆風”和另一同伴充值加入主播粉絲團,6人一起在直播間留言刷屏,並且兩人分別衝到了直播間的榜二和榜六。



(受訪者提供)

但因為事情發酵,很多網友進入“提子”的直播間刷屏質問她為何要吃鯊魚,導致6人無法發問,“提子”也提前下播,不回複任何私信。

當晚9時許,平台也發來通知,被舉報的視頻已刪除。



(受訪者提供)

當晚,“神話Q爆風”等人通過地圖查找,還確認了拍攝視頻的海鮮店門口具體位置是在南充市高坪區一小區旁邊的海鮮平價超市。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7月16日,已有民警帶“提子”在該海鮮店進行調查。另據海鮮店老板向媒體介紹,鯊魚是“提子”自己帶來的,借他店門口的場地拍攝,並非在該店購買。

“神話Q爆風”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自己是野生動物保護方麵的興趣愛好者,當時和群友們看到“提子”的視頻後就覺得捕食大白鯊這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涉嫌犯罪,他必須舉報。

可憑鯊魚留存組織鑒定物種

極目新聞此前報道,“提子”曾辯稱自己吃的並非大白鯊,而是尖齒鯊。有科普博主表示,尖齒鯊確有其物,其正式中文名為大口沙條鯊,在我國見於南海和台灣南部海域,隻是在我國台灣地區被叫作尖齒鯊。大孔沙條鯊的體色、頭部形態、眼睛、鰭和體型都與大白鯊有明顯區別。大孔沙條鯊的極限體長為1米,成年個體平均體長為0.6-0.9米。而“提子”所發視頻中的鯊魚的體長明顯不止1米。

不過也有媒體報道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專家根據視頻和圖片初步判斷,這可能是一條尖吻鯖鯊,一般無法進行人工養殖。尖吻鯖鯊性情凶猛,有襲人記錄,肉質佳,肝油可入藥,分布於我國東海、台灣海域及南海,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 2018年 ver 3.1)——瀕危(EN)。

該科普博主對這個鑒定結論並不認同。他稱,尖吻鯖鯊和噬人鯊雖同屬鼠鯊目鼠鯊科,但在頭部、體色、胸鰭、牙齒、體型等方麵存在諸多差異。為此,他又製作了一張簡易的鑒別特征圖。



(受訪者提供)

被“提子”吃掉的鯊魚究竟是何物種?該博主稱警方會請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如果鯊魚有組織留存的話最好,可以找專業的院所進行基因測序,這樣得到的結果無爭議。這個組織可以是凍在冰箱裏的鯊魚肉,也可以是鯊魚的軟骨。如果沒有任何組織殘留的話,那就隻能通過形態學鑒定來確認,即通過視頻或該主播提供的相應圖片來鑒定。另外他還表示,視頻拍攝時現場有不少圍觀者在拍照,希望他們看到報道後積極向警方提供證據,如果其他網友發現線索也可以主動提供給警方。

極目新聞記者還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顯示,一遼寧大連男子將3顆噬人鯊(大白鯊)牙以1.8萬的價格賣給江蘇鹽城男子,經鑒定有2顆為噬人鯊(大白鯊),兩人於2019年均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決書提到,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提供了物證鑒定書。

青島曾有攤販當街叫賣大白鯊

大白鯊廣泛分布於世界各大洋沿岸海域,在我國分布於東海和台灣東北海域、南海。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在2012年到2013年間,曾有媒體多次報道青島街頭有攤販當街叫賣大白鯊。

2012年10月30日,《半島都市報》曾報道,在青島市麥島農貿市場前海鮮攤上有人叫賣鯊魚,該報記者現場探訪發現,一名攤主將兩條長約1米的鯊魚和多塊鯊魚肉和器官擺放出來,叫賣20元一斤,攤主稱這些鯊魚都是漁民出海捕魚時捕獲的,每條重約30斤。記者將多角度的照片提供給青島水族館的水生動物專家,經專家認真比對確認這些被叫賣的鯊魚是噬人鯊(大白鯊)。

2013年1月9日,《青島晚報》報道,在青島市海泊路與芝罘路路口,有兩名賣水產品的攤販叫賣鯊魚。該報記者現場看到,板被叫賣的鯊魚體長大約有一米,一顆顆如同尖刺一樣的牙齒裸露在外麵,和電影《大白鯊》裏的鯊魚一模一樣,隻不過個頭要小一些。在這條完整的鯊魚旁邊還有一條個頭差不多大的鯊魚,隻剩下頭部和尾部。攤主稱,這兩條鯊魚是兩天前剛從青島海域打上來的,一條一百多斤,他賣了一天已經賣得隻剩下了頭和尾,快收攤了隻賣15元一斤。

據《青島晚報》報道,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稱,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類國際貿易公約》規定,噬人鯊(大白鯊)被列入二級保護動物目錄,是絕對不允許買賣和交易的。市民一旦發現有人買賣屬於保護級別的鯊魚,可以立即向該局舉報。

另據了解,2021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新增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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