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廣告抄襲,大數據才是最大的隱秘幫凶?

來源: ZAKER 2022-05-24 01:18:5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710 bytes)

李霞經營著一家廣告公司。

當奧迪廣告抄襲事件衝上熱搜第一時,全國的吃瓜群眾都沒想到,這麽大的一個汽車品牌,竟然會幹這麽沒有節操的事?可作為一名廣告從業者的李霞卻雲淡風輕地道:" 幹創意,哪有不抄襲的?"

停頓了片刻,李霞又接著說道:" 再說了,廣告人的事,怎麽能叫抄襲呢?"

這本就是一個知識不付費的時代,創意是這個世界上最廉價的腦力產品。當大數據滲透到互聯網的每一個角落時,一個創意好不好,不是由奧迪說了算,也不是由廣告公司說了算,而是由大數據說了算。

大數據,讓抄襲變得更簡單,讓創意變得更廉價。

一,精準抄襲,精準營銷

廣告就是為營銷而生。

在電視媒體時代,有很多經典的廣告語令人難以忘懷。如 " 今年過年不收禮,收禮隻收腦白金 "、" 充電 5 分鍾,通話兩小時 "、" 美特斯邦威,不走尋常路 " 以及那句土到掉渣,卻又讓一代人永生難忘的 " 挖掘技術哪家強?中國山東選藍翔!"

在這些廣告語中,很多都談不上創意有多好,但它們的傳播效果卻是毋庸置疑的,確實對一代人完成了洗腦。

一個不算那麽好的創意,為什麽仍然能夠在眾多廣告中脫穎而出?這是因為,在電視媒體時代,廣告和受眾之間是單向灌輸式的洗腦傳播,電視台的黃金時段也是固定而有限的。品牌方隻要將廣告投放在黃金檔,循環播放,就能取得一個不錯的效果。

可進入社交媒體時代,尤其是信息流時代,廣告從單向傳播變成了雙向交互傳播。精準推薦算法則深度地影響著每一條廣告的曝光量。廣告的傳播效果越好,曝光量越大,流量成本就越低。可流量恰恰又跟精確推薦算法緊密掛鉤,這就要求一條廣告本身就需要帶有優質的內容屬性。

洗腦廣告從電視台搬到了電梯裏,可社交媒體廣告則在內容端持續發力,質量越來越高。做用戶喜歡、樂於互動、且認可度高的優質內容型廣告,成為當下廣告行業的新潮流。

然而,對廣告公司而言,這會極大地提高行業門檻、人才門檻和創意交付門檻。如何尋找低成本的創意?這就成為廣告公司順應潮流的新挑戰。

可這種挑戰,很快就被破解了。當廣告的內容屬性越來越強時,廣告公司則反其道行之,從海量的內容中去尋找廣告,把備受用戶推崇的內容,直接改編成廣告,就成了一種成熟的廣告內容生產模式。

奧迪廣告文案抄襲門的發生,正是基於這種廣告內容生產模式。為什麽廣告公司要去抖音上抄文案?因為抖音是中國最大的短視頻載體。一條文案若是能在抖音上,引發海量點讚、轉發、收藏和轉發,就足以證明這是一條備受用戶推崇的創意文案。

在內容分發端,抖音平台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幫助廣告公司完成了創意的測評。大數據將這條文案推送給了數百萬、乃至數千萬的用戶,該文案獲得了海量的好評,這就是對一條優質文案的最大肯定。

在日常工作中,李霞經常對她的員工說:" 我不要你覺得,我要看到數據。一個創意好不好,隻有數據不會騙人。我隻相信大數據。"

這是李霞 5 年廣告從業經曆所得來的經驗。這是一個大數據的時代,任何一個創意隻有經得起大數據的檢驗,才能在海量的投放中,對用戶造成最大化的覆蓋率和轉化率。無論品牌廣告或者效果廣告,一切都要以數據來說話。

在以大數據為底層支撐的精準推薦算法之下,一個創意好不好,不是憑空想象而得來,更多的是用戶反饋出來的數據。既然廣告越來越內容化,那麽,直接 " 借鑒 " 優質內容,就能讓廣告達到更好的效果。

換句話說,大數據為抄襲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這種便利讓廣告的內容成本被無限壓低,為廣告公司帶來巨大的創意差價。

真正的原創作者則成為了免費的犧牲品。

二,維權難,難於上青天。

據李霞透露,在廣告行業中有一句江湖黑話,叫:" 效果好到警察來敲門。"

言外之意就是,廣告行業中存在著諸多的灰色地帶。就如本次奧迪廣告抄襲事件所反映的另一麵恰恰是:" 效果好到全中國都知道奧迪廣告抄襲了。"

你能說這效果不好嗎?你能說這創意抄的不好嗎?在大數據的幫助下,廣告公司幾乎可以做到精準抄襲,精準匹配,精準投放。

若不是牽涉到奧迪這種豪華品牌,劉德華這樣的頂流明星,北大滿哥自己還有 400 萬粉絲助力,否則,一個普通創作者的創意被抄襲,又該如何維權?

維權靠熱搜,這恰恰嚴重地反映了,中國的知識版權保護十分地薄弱。

廣州日報有一名記者,名為劉黎平,就曾深受抄襲的困擾。劉黎平曾是廣州日報國學版主筆,後來在新媒體時代,創立公眾號 " 劉備我祖 ",憑借一手妙筆生花的古文體創作,在互聯網上紅極一時。

可他的原創文章卻被抖音上的 " 偽國學博主 " 一字不改地批量抄襲。在某一段時間,他幾乎每天都在抖音上舉報、投訴那些抄襲者。可平台方製定了繁瑣的投訴流程,審核期限短則一周,長則一個月。劉黎平衝冠一怒,雇傭專業律師發起訴訟,可對方也隻是刪除視頻,便可了結。

維權、追償,對創作者而言,吃力又不討好,索賠遙遙無期。這就造成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抄襲代價和維權成本的嚴重脫鉤。

劉黎平和北大滿哥能在某種意義上維權成功,這得益於他們本身就是網絡名人,擁有不俗的粉絲基礎和互聯網號召力。

對千千萬萬的普通創作者而言," 高投入,零回報 " 的維權行動,無異於自找沒趣,隻能任由抄襲者恣意妄為。

三,知識不付費,創意不值錢

這是一個知識不付費的時代。內容是各大社交媒體平台上最廉價的商品。絕大部分的創作者都無法用內容去賺錢,隻能內容作為吸引流量的工具,最終去做流量的變現。

海量內容的投喂,在平台大數據的篩選下,內容也慢慢淪為數據的附庸。不符合大數據推薦規則的內容,隻能由創作者孤芳自賞。著名詩人陶淵明說:" 不為五鬥米折腰。" 可而今,千千萬萬的創作者都匍匐在了大數據的流量推薦機製之下。

流量變現的背麵,恰是 " 知識不付費,創意不值錢 " 的殘酷世界。

當北大滿哥投訴奧迪廣告全文抄襲時,網上仍有人指責滿哥碰瓷奧迪,一炮而紅了。

如果我們用流量來作為評價抄襲和反抄襲的標尺,那麽,原創必死無疑!

抄襲者田連阡陌,原創作者無立錐之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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