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20%股份上

如果沒有這20%,董事會同一龍就是對立的,一個給錢,一個幹活,幹好了,每年給1%幹股,沒問題。

但有了這20%,一龍就有利用自己20%股份的優勢,同董事會利益輸送的嫌疑跑不掉,這就是法官的意思。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