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在於自由選擇的權力吧。有人願意當奴隸就去當,有人不願意就不當,才是先進的社會。多數服從少數隻是“也許不那麽壞的狀態。

現實總是有各種製約,滿足了多數人利益就會犧牲少數人的利益。而民主和法律隻是對現實的妥協,並不是真正的自由。

也許隻能等到舍棄肉身進入虛擬空間,加上再進化個幾百年才能往上一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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