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6:1957年山東的書記李×出了問題,師哲調山東當省委書記。這是對他的提級重用。我感覺師哲這個人做事是認真負責的,就是他那個殺孩子的事,實在叫人反感。他調去山東後,和一個保姆搞出了一個小孩來,他把孩子扔進“血滴子”(硝鏹水)裏,連骨頭都沒有了。這可能是他從克格勃那裏學來的。據說事情是那個與他發生關係的保姆揭發的。作為母親,那個保姆實在覺得師哲的做法太沒有人性了。材料當時送到中央秘書室來,我親自看到過。案子是由劉少奇負責處理的,師哲被逮捕判刑。這件事是沒有什麽冤案的。後來說什麽平反,哪有什麽反可平的呢?這件事師哲在自己的回憶錄裏當然也就不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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