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二次提出了,先囉嗦說說第一次吧。
有段時間我家從北加搬到南加住了幾年。在那邊買了兩個出租房一直出租,後來要搬回北加,就賣了自住房和第一個買的出租房, 留下另一個出租房一直租著。這個出租房已換了三個租戶,現在這家是第三家。他家簽約的時候就試探著問我們是不是以後可以買下來,我們看到他們遞申請時那些文件包括銀行存款證明就知道他們沒什麽存款,收入也一般,租房沒問題,但買房的資金遠遠不夠,除非有橫財或突然暴富,也就說可以呀,雖然那時我們還沒想到兩年後要搬回北加。
我們搬回北加後,和租戶的關係和以前一樣,他們按時把租金打到我們的一個賬戶,發短信通知一下我們,有修理的話,我們就會和以前一樣找一個在那邊住的一直用的handyman, 去修理。這個租戶也會一些修理,如果他要自己修,我們就從租金減一些修理費用,但我們從不提我們搬家的事情因為也沒有再見過麵。這家租戶按時交租,我們因為變成遠距離遙控地主,希望租客長期穩定地住在出租房裏,每年隻漲一點點租金,所以租金遠遠低於市場價格的。他們租房的第五年提出要買這個房子,讓我們出個價。我當時還挺激動的,因為正想把出租房換到北加好更好管理,但我們都上班很忙,所以也就想想而已。
我在網上查了一下剛賣掉的和正在市場上的附近相似的房子,給了一個低一點的價格,結果他們還是沒錢買。
但有段時間,他家一直有這要修理,那要修理的要求,我們也都答應 而且我們要的租金真是遠遠低於市場價的。前幾天我們又意思意思地漲了一點兒新一年的租金,租客又提出要想買這個房子,我這回一點兒不激動,預判他們還是沒錢買,但還是給了一個比市場稍低的價格。真的就是不理解租客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