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辦個事永遠辦不清楚,我之前寫過,我第一次買房子的時候出差,讓他去交尾款支票。美國時間早上8點半打電話給他,他下午5點半才去。人家下班了,然後就扣定金不給房子了。他就沒辦法,也不告訴我,就當沒發生,啥也沒做,等我過了20天回去,自己找了個律師解決了,花了2000塊。
他不能理解這個社會是有規則的,有法律,得按照係統得規矩來。
那時候他已經27歲了,小時候沒有培養的能力,到這個年齡已經培養不了了。管理要因人施用。他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繼續做他的技術,享受不需要焦慮的人生。
高智商不等於能力出眾。兩碼事。
當然我現在處境尷尬,解決要看從什麽角度。用於沉沒成本,那是指成本很小的時候。不是適用任何規模的成本。隻要有的談,還得給孩子多爭取。畢竟孩子又不是我一個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