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發30天通知的租客搬走了,這裏那裏都搞了些小破壞,讓你沒有辦法扣他的錢但是你得花錢去修,房子終於7月底上市,條件好的申請人過來看看房子就沒有下文了,在zillow上申請的不是信用分太低就是帶aggressive dog的,還有申請人偽造工資單的(特別討厭,神煩),終於等到一對還行的申請人
申請人夫婦倆帶一個半歲可愛的小baby,女的小學老師信用分660聽口音好像是菲律賓人,男的在鐵製品廠生產線上開機器,信用分598,收入加起來稅後$6400符合我的稅後三倍的要求.申請我的房子的原因是離男方父母住的地方近,方便父母來照顧孩子。夫婦倆看著人很和善給我印象很好,尤其那小baby很漂亮很可愛。初步的背景調查也過關了,可是在最後用smartmove查背景的5時候男的有一個dui和$2400rental collection,dui是夫妻倆來看房前就跟我說過的;女生的的背景調查非常清楚幹淨,平常遇到rental collection我不帶猶豫的,這次有點犯難了。
我是該堅持原則,把申請人據了還是迅速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