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房客一直不給確認是否續約咋辦?

按合同是6月底通知我們,但房客說有可能工作調動,在協商中,本來說上周末回複,但到現在還沒消息。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通知他們: 因為沒有得到你們的更新,現在我們確認你們8月底搬家;還是再等等?如果等的話,要如何操作?

另外,如果我們單方麵通知解約然後登廣告,帶人看房的話是不是要先通知租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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