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文書工作可不簡單。要查房客的背景,要完成大樓有關出租的申請,幫助房客麵試等等。
一切都不是免費的。一般的行情是付一個月租金的等同費用給中介(公司),大多是房客付。有些廣告上寫no fee,就是講房客不用付中介費,但背後極有可能是房東付。
現在有規定中介不能向房客收中介費,但可以向房東收。當然房客可以雇傭中介找房。房東可以向房客收費,名稱不管,隻要雙方同意,然後隔手交給中介公司。應了一句老話:Only in New York!
物業管理公司還要單獨收申請費,信用調查費,文件處理費,搬入電梯使用費,房租抽頭費,等等。最後還有不講用途的“一次性費用”。中介公司和物業管理公司一般不是同一個公司。
即使這樣,房東還是有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