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賣房合同被毀約,招租一周收到租客申請,兩娃帶40鎊的牧羊犬,猶豫中。。

坐標佛州如今已由熱門區變為甩賣區,上個月掛牌出售兩周後來了個offer進escrow後被莫名在規定期限內被取消,定金也沒能要回,聽從壇裏的大俠們和經紀的意見,決定同時掛牌出租,正好一周後收到一個租房申請,年輕的夫婦(老公黑人老婆白人)有兩娃和一條40鎊的牧羊犬,PM查了一下最近幾年租房記錄還可以,最近一年租房的租金和我目前招租的租金相差不大,所以想換條件更好的大房居住,就是信用分數隻有650不到(據說4-5年前曾經有信用卡違約的記錄和近期學生貸款有一筆延遲還款),而且有條40鎊的牧羊犬,雖然同意支付600的pet fee以及一個半月的押金,但還是有點猶豫,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如何-是直接答應租給這對夫婦嗎還是繼續等待更好的租房申請者或是買房的offer?多謝指點!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