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很小,成年子女回來的時候就不夠住。幾個月前,在我家對麵買了一個三家庭,打算裝修後自己住一套另外兩套出租,自住房貸款。銀行要求買自住房保險。過戶幾天後,市裏出了新政,頂上允許加多一層,於是permit 申請就複雜了很多。現在看還遙遙無期。我也就還沒有搬家
現在保險公司要取消我現在房子的保險,說我已經不住在裏麵了。其實我還沒搬。新買的房是以自住名義買的,但permit 還沒拿到,一年內不可能搬進去 不想房子空著,租了兩套出去,一套留著機動。這個情況怎麽辦?
很不幸我兩個房的保險買在同一家保險中介,所以他們啥都知道。不知道有無可能有兩個自住房保險?其實本意也是想同時占著兩個房,因為就在對麵,各自有優缺點,想都享受到:一個房子裏麵麵積大,沒有院子。原來買的房麵積很小,但有很漂亮的院子。孩子們都成年了,有的結婚了,他們回來的時候,地方確實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