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忙了,拖到今天才向大家匯報保險結果。
4月30號交接一個住了11年的房客,房客非常不講究,毀房,開始裝修。5月3號交接另一個房,單親年輕媽媽,住5年,她媽是本地小歌星,當初貌似大方得體,信用分也過700,實則極不衛生,堪稱極品,毀房,準備裝修。
5月7號,一個兩層公寓第一家著火,我的是第三家沒直接被燒,但有煙塵等damages, 且停水停電,不可居,遂告知房客可以提前解約,房客不想,但問可否安排零時住所或hotel等, 為慎重起見,本著房事不覺問房壇的精神求助本壇前輩,經朽哥,smalllandlord大佬,守月,檸檬等高人指教,感覺踏實很多,且房客平日溝通順暢,人也通情達理,問可否退房租,我說可以退並不用交租直到可住狀態。
雖知道我保險公司不會賠付房客的損失和hotel, 但還是想借機了解一下過程和保險公司如何操作。Claim 後保險公司(Mercury)很快指定了adjuster, 第二天一早通話問情況和HOA的聯係方式,他去聯係他們了,這邊HOA雇了一個處理火災清理和維修的公司,挨家挨戶了解情況,並說HOA的保險covers建築結構和室內裝修,並可能包括更換地毯---太好了。我請他盡可能加快安排接通水電,不過到今天還沒通(好多審核及Permit等)。把情況也向我的adjuster詳細匯報,差不多5天左右,他最後的結論不出所料: 房客應該有renter insurance 照顧,他可以出房主的loss of rent直到恢複可出租狀態,以及其他HOA保險不保的房主財產但不包括房客私人財產等等,保險公司得罪不起,當然是謝謝然後放棄了。
大致過程就是這樣,特別感謝大家的指教,收益匪淺。
我的結論:建議租客必須買Renter Insurance,最起碼要在簽約時Discluse 房主的Landlord insurance不包括的事項,可減少事發後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
後話,第一個房找人換了全屋地板,blinds, 刷了牆,重做了廚房countertop, 刷了cabinet等等, 12號做完, show房出租15號交鑰匙。然後開始裝第二個被毀的房,主要是換了地板,打掃衛生,整個房的地毯,牆,衛生間廚房不堪入目,21號show房22號簽約交鑰匙,期間還有其他“本職工作”,忙的人仰馬翻,小地主不好當啊 。24號應朋友之約如期北上Lake Tahoe 徒步之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