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eviction 法庭回來。
這家租客從去年夏天入住第一個月一直唧唧歪歪沒有按時交過租。3月以來一直住霸王房。各種心酸故事花樣翻新,領導心軟,被騙得一愣一愣的。4月又沒交,繼續編故事。
我跟領導說不行,必須采取果斷措施。然後發了7天通知。我們這eviction法庭一周營業一天,而且隻有一個小時。昨天他們請了律師要跟我們庭外和解。幸虧這次領導跟我商量,以往她都自己做決定。我決絕不同意,堅持上法庭。剛才見了官,給他們幾天搬家。屆時不搬,不用再開庭,打電話到法庭匯報,法官直接派court sheriff翌日監督強製驅除。
整個上庭有效時間隻有5分鍾我們就拿到法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