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是一門生意,該修的、該換的,不能省。

對方要求的這些事其實是你應該在出租之前該做的事,你當時不做,現在你隻能花錢補強,記住,你經營租屋事業,顧客的需要如果是合理的,你應該做。因為從長遠的方向來說,這些修繕,日後當租客搬走之後,你仍然需要做。

然而,這一次,做之前與做之後,一定拍照存證,同時要求租客到場認證,確認沒有其他必須立即修理的事物,日後,再有任何損壞,就必須由租客來負責。

事實上,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做房東,有時候,必須認清自己的身分與能力,能力與心態不足,就把房子賣了,免煩惱。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