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發錯了地方,再發一下。一起去南卡做地主!給各位地主提供一個有趣的地方,租客不交租,eviction 超神速,

去鎮上court,填張表,寫明欠租多少,甚至工作人員也不看lease,在三天內,警察就會上門,直接送notice,直接要求租客兩周內搬離;不搬離,就上court。警察上門給租客巨大壓力,沒見過欠租還上court的。即使上court,三周內整個驅逐程序都會完成。

一個做餐館朋友,從紐約搬到Columbia,說南卡真是landlord的天堂

但有個不好的方麵,南卡rental 的property tax 是residential 的3-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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