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其實是解決是按照收入發福利的弊端:低收入多拿福利,中收入少拿福利,高收入不拿福利。弊端是:容易作假,沒尊嚴,中高收入的人不高興,被人煽動說低收入的人拿福利多生孩子是蛀蟲。
所以產生了Universal Basic Income,大家都拿一樣的錢,沒有誰不高興沒尊嚴。但是,實際上是大家拿一樣的錢嗎?按照幾年前楊安澤的建議,UBI來自Value added (VAT)tax 20%. 住房可能不算再VAT裏麵,基本食物可能也不包括,咱們簡單地說VAT隻征收於“零花”錢,就是買東西,休閑,和修車修房用的錢。
那麽,
一家人窮,每個月零花一千元,要交200元VAT,但是他們拿了1000元UBI,所以這家人淨拿800元UBI。
一家人中產,每月零花五千元,要交1000元VAT,和他們拿的UBI對衝,這家等於沒賠沒賺。
一家人中上產,每月零花一萬元,要交2000元VAT,剪掉1000元VAT,這家人多交1000元UBI稅。
由此可見,根據每家人的消費層次,對UBI的貢獻是不一樣的,這個實際上是根據家庭收入征稅發福利,但是大家不覺得給某些人便宜,自己吃虧。其實和social security是類似的。隻不過social security計算公式不同而已。